金鳞岂是池中物-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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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鳞杂谈之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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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鳞杂谈之六十九
   《金鳞杂谈》之六十九

  再谈张玉倩。

  在「杂谈67」《谈谈张玉倩》里,我藉著仔仔细细地证明张玉倩在飞机上萌生的对于侯龙涛的「一见钟情」,来解绎张玉倩从P1至今对侯龙涛的态度和对关系的处置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我还是漏掉了一点儿:在飞机上当玉倩「睡」醒之后两人之间只不过是泛泛而谈,但在步出机场之际关于「染发」问题的两句对话后却激了我一个灵醒!

  「好,我听你的…」连玉倩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听眼前这个只认识了十几个小时的男人的话,父母说了自己快一年了,自己都没听过。

  也许这就是女人吧,在她们的潜意识里已知道谁就是她们这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

  这句话才是最终确立「一见钟情」的点睛之笔!正因为如此,不管后来如何「反目成仇」,张家父子如何煽风,田东华又怎样点火,也不管小表姨公然爱上了自己的心上人,也不管已经感觉到母亲对于「女婿(妹夫)」的种种反常,她都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究其原因!?皆因为在她的潜意识里(内心深处)已知道(认定)侯龙涛就是她这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这也就是陈倩在洞房花烛决意献身时的一定之见:「无论对面的男人是自己命中的神,还是命中的魔,自己都将永远属于他」!据说,女人对于爱情要比男人对于「事业」来得更加重视,「张玉倩与侯龙涛的关系」的全过程就是明证。

  我们观察世界,由于视力不够,常常可以借助于两件工具,一曰显微镜,一曰望远镜。在「杂谈67」《谈谈张玉倩》里,仔细剖析张玉倩的「一见钟情」如果譬喻作「显微镜」的话,那么我们还可以借助于「望远镜」——将「张玉倩与侯龙涛的关系」同侯龙涛与其她诸女的关系进行比较,从而更进一步地读懂玉倩,读懂《金鳞》。

  其中最具比较意义的当数任婧瑶为最佳。

  在「杂谈65」《谈谈任婧瑶》里,我比较完整地论证了「任婧瑶与侯龙涛的关系」。这是一个从征服——淫亵——发泄——善待——宠爱的、完整的、人性非常丰富的、人情味非常充足的、十分自然的、令人信服的、动态进展著的全过程。

  侯龙涛对于一个自己「一上高中,第一个想搞的」、「爱慕大哥」型的、「大奶大屁股,却又长著一张既可爱又清纯的娃娃脸」的任婧瑶,并不是象绝大多数淫秽小说所描述的「调教」成「母犬」状的「性奴」那样肆意虐待侮辱作贱,他是挟剿灭「德外四虎」之余威,用迅雷不及掩耳的强大「暴力」慑服了任婧瑶,逼迫她「今天我就做你最后一个男人,以后你就是我的性奴,只能给我一个人玩,懂了吗?」这一点对于同「日台虐派」根本不同的、非常现实主义的《金鳞》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和令人信服的。

  随著任婧瑶迅速地「对这个主人有了一定的了解,只要乖乖的听话,他就会像一个温柔体贴的男朋友」,侯龙涛也几乎同节奏地给予任婧瑶以相应的善待与宠爱,这就说明,侯龙涛对任婧瑶的「暴力」,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只要他心爱的女人肯服服帖帖乖乖儿的听话,他非但舍不得虐待施暴,反而是「珠宝首饰、高级时装」不断地奖赏,更有甚者在奸淫时还常「把主动权交给了女方」,他有著「自己是有责任让她开心的」感情自觉。

  (与任婧瑶可作比较对照组的还有施雅。侯龙涛知道施雅是不可能脱离家庭,彻底跟他的,所以他始终只把施雅这「人妻人母」当作「最好玩的玩具」而尽情亵玩,但他自己实际上在无意之中也充当了施雅慰藉性寂寞、填补性空虚的高级「淫具」。)

  对任婧瑶的这种善待与宠爱的巅峰表现,除了在「无遮大会」达到最高潮时,侯龙涛首先抱住「疼爱」的正是任婧瑶之外,在P202里更可见到,任婧瑶当著侯龙涛的面,对著他的「大老婆」揉乳拨蒂,恣意玩弄;当他的「二老婆」从外面刚刚走进来时,又是任婧瑶率先「下了床,拉住了何莉萍的手,捏弄美妇人的屁股」。类此种种,足见任婧瑶在侯龙涛、许如云与何莉萍这「后宫」三「常委」面前已经被宠娇放纵到了何等地步!

  如果说任婧瑶在「后宫」的宠娇地位,是凭著自己最最模范的、服服帖帖乖乖儿的听话,而从最「低层」升上来的;那么张玉倩如今的「爱奴」地位,显然就是从至高无上的金枝玉叶、骄横于世的女「衙内」、「刁蛮成性的大小姐」这样一种「高度」上,被有意识地降下来的。这一点我在「杂谈11」《解读「金鳞十二钗」》和另外几篇文章中已有尽力而为的详尽叙述,这儿就不再重复了。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点很重要,这也是整篇《金鳞》告诉给我们的主题之一:

  众生平等。

  侯龙涛真「强奸」任婧瑶,假「强奸」张玉倩,目的是同样的,都是为著实现他的一种个人意志:凡属受他所宠爱的女人,在「服服帖帖乖乖儿的听话」方面的要求是统一标准的,在当好「爱奴」接受各式各样的变态淫亵方面是概莫例外的。现在已经可以明白地说,即使是冯洁也不能例外!

  (如果我对施雅的上述判断是正确的话,那么下一个值得读者拭目以待的比较对像必将就是冯洁!我们注意到侯龙涛当初的「对冯洁还真是尊重多于欲望(P140)」,现在已然被「我要用你美妙的身体满足我一切的变态欲望(P226)」所替代,尽管有著亵语戏谑的成份,但是距离「尊重」二字,无疑已是越来越远)。

  在下无意评点其中之曲直是非,只是从「读后感」的角度说明两点。其一,《金鳞》所编织的故事模式是另类的;其二,「众生平等」的理念,对于「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在《金鳞》中,「众生平等」的理念表现之处是很多的。再举一例,在「无遮大会」上,有一个极其另类的、定格的特写镜头,极具象征性意义,「如云的屁股白嫩肥美,何莉萍的屁股肥美白嫩,她们跪趴在地上,两人的大屁股顶在一起,一根双头假鸡巴连接著她们娇嫩的屄缝。」前者是国内数得著的款姐富婆,后者却是半生积蓄被胡二狗诳骗殆尽,但是在「无遮大会」上,却偏偏是由这贫富两极的她俩来出演这十分戏剧性的艳丽一幕。作为读者,我们无意探求作者「想」告诉我们什么,但却完全可以独立思考作者告诉「了」我们什么。我的个人理解,这一镜头画面,就是运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段,旨在表明「众生平等」这样一种理念。

  在P226中,张玉倩与冯洁已经作了同何莉萍与薛诺在P188中相类似的表演,尽管在版面上似乎有点儿过度的简洁精炼,但却没有本质意义上的区别。于是,我们似乎又可以从张玉倩与冯洁母女「同侍一夫」的情节展开讨论一个很要命的课题,《金鳞》中的「乱伦」问题。

  依Interna看来,整部《金鳞》有三大「死结」:一曰「色情」,一曰「淫荡」,一曰「乱伦」。这三大「死结」如果终归说不清、道不明、解不开,那么《金鳞》别说「传世」了,就算是眼下的默许传播都鲜有可能继续下去。

  对这三大「死结」,在下作为一名读者,站在「读后感」与「随笔」的视角,一直在注意观察与思考,并在「杂谈43」《六谈冯洁》中对于冯洁的「色情」,以及在「杂谈50」《再谈如云》中对于许如云的「淫荡」作过一些探索。

  那么,对于「乱伦」呢?

  实际上,对于「乱伦」的研究工作,根本毋须搞得如此复杂。

  在下请教于您一个问题:您知道什么是「乱伦」吗?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制的《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

  【乱伦】luanlun指在法律或风俗习惯不允许的情况下近亲属之间发生性行为。

  我没有查到什么算是「性行为」,倒是查到了「性交——两性之间发生性行为」,这种「倒叙」程式当然不能作为硬证,但也不失为一个参考。要考察是不是「乱伦」,最根本的要素是考察是不是发生了(两性之间的)性行为;其次是该性行为是不是发生于近亲属之间,再其次是这种近亲属之间的性行为是不是在法律或风俗习惯不允许的情况下发生的;还有一条恐怕还不敢说是无关紧要,这儿所说的「风俗习惯不允许」的具体内容是不是合乎现行法律!

  还有一个《金鳞》题外的概念,什么算是「近亲属」?按照现行的《婚姻法》,设有堂兄妹俩,哥哥的祖父与妹妹的祖父是亲兄弟俩,这堂兄妹俩是不允许结婚的。设另有堂姐弟俩,姐姐的曾祖父与弟弟的曾祖父是亲兄弟俩,这堂姐弟俩如果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双方自愿申请结婚,却又是允许进行结婚登记的,任何以同姓、同宗、「近亲属」或者「风俗习惯不允许」等为理由而阻挠其结婚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

  我似乎没说错吧?听起来有点儿像什么?像不像「养两只鸭子是社会主义,养三只鸭子是资本主义」?

  那么,到底什么算是「乱伦」呢?

  跑题啦!让我们言归正传。

  在《金鳞》故事中,张玉倩与冯洁、何莉萍与薛诺、陈倩与陈曦、星月智姬与星月慧姬,互相「之间」都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冯洁与冯云(P198)、司徒清影与樱花玉子(P199),那算不算是「性行为」,有待法律授权的部门予以裁定(注意:所谓「专家学者」经常是依不同的学术观点分学派的;我不赞成以某(些)「专家学者」的意见作为有关方面行政执法的依据;法庭采信的「专家学者」意见,当由法庭负责,这又另当别论)。

  在实际上,在《金鳞》故事中的所谓「乱伦」,都是指某女同侯龙涛性交时,其「近亲属」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同在现场,对吗?这同「乱伦」的「近亲属之间发生性行为」的概念似乎毫无关系,对吗?再把话说得透彻些,就是同侯龙涛有性行为的两(三)位「女朋友」是「近亲属」,对吗?这同「乱伦」的「近亲属之间发生性行为」的概念似乎更加没有关系,对吗?

  谈谈「金学」。

  我一直反对在「金鳞俱乐部」里提「金学」,特别拒绝将我同「金学」联系起来,这是因为在这儿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金学」。那么在将来,是不是会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金学」呢?我以为是有可能的。当前,在国内已经出现了最高学术层次的、对于「婚姻」、「家庭」、「爱情」、「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情人」、「婚外恋」、「同居」、「重婚」等等进行研究的专家学者,学科涉及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生理学、医学、伦理学、行政管理学等等,而《金鳞》作为一部小说,其作为整体几乎是不可能现实地存在的,但是其中许多局部现象,几乎毋须任职于有关方面,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都能确知它们的现实存在。借此作为一个平台,或许未必没有意义。

  许多「金鳞爱好者」都很关心《金鳞》「禁」事,我看大可不必,我们不是已经都读到今天了吗?在我看来,《金鳞》能否流传,关键并不在于「高层」是否申「禁」,而是在于公众能否接受,有多少人愿意为之买单。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立场」问题了。我们是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张扬代表人类文明前进方向的性文明意识呢,还是站在极少数「乱」派、「虐」派的立场上,鼓吹淫秽犯罪呢?我们是站在社会主义民主的立场上,鼓励「愤青」中绝大多数的左翼,树爱国心更作报国行呢,还是站在极少数「粪青」右翼的立场上造谣滋事,惟恐天下不乱呢?

  谈到了「性文明意识」,不得不提到中国人的「国民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以鲁迅为代表的一些旗手,在上世纪初就早有痛心疾首的许多卓见高论,这里当然不及展开讨论。然而毕竟可以简而言之:莫认「阿Q」作祖宗!不要将「祖宗传下来的」许多封建糟粕误认为是「中国国情」,也就是了。如若要把这件事办得好,真正是叫「谈何容易」!

  谈谈P228。

  实话实说,纯属个人意见。

  所谓乍得之行,如为事业之从新展开,另肇热灶,自然皆大欢喜,后面还有许多故事好看!如为谋求「结婚」之「合法性」,简直画蛇添足,贻笑大方了也!

  什么叫做「结婚」?!

  究竟是「结婚登记」算是「结婚」呢,还是「结婚仪式(婚戒、婚宴等)」算是「结婚」?

  将十四位「女朋友」弄到乍得去,如果仅仅为了十四个形式,根本就是舍近就远,多此一举,请问在北京,这些人物,什么事儿办不成?如果是为了「结婚」之「合法性」,请问合的又是哪国的「法」?成年人都应懂得,所谓「结婚」之「合法性」,是指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后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民事权利等等均受法律保护。结过婚的人们想必都能明白,这张《结婚证书》的真正用途是什么?是在发生婚姻纠纷时申请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依法实行保护。如果这十五人的十四对婚姻至死未有纠纷,那么这十四张乍得的《结婚证书》要来何用?如果发生了婚姻纠纷,难不成还到乍得去打官司?再说,万一乍得发生政治剧变,法制断代,又当如何?再说,这样一张《结婚证书》与国内买一张假文凭有何区别?无非自己看著有点儿心里安慰而已,更何况还须先认得这些乍得文字。

  当初,曲艳提出「名份」问题,是包涵许多内容的很严肃的问题,目前古全智提出的择妻问题是含有强烈的功利主义的问题,现在的「结果」却是到乍得去买十四张《结婚证书》(不妨核算一下成本,大约合到多少钱一张?)

  最晚从P227以后,Interna实不敢再说「《金鳞》越来越好看了」。

  不妨留些余地,且看《金鳞》走向何方……

  后记:会不会是马夹给枪手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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