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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开门杀
  不是有可爱虎牙的美少女都是吸血鬼。
  但我是。
  我对着镜子左顾右盼,顾影自怜,觉得今天的自己美极了。清冷秀美的面庞(古道热肠的内心),青春洋溢的气息(实际是126周岁的大龄剩女),然后我龇牙咧嘴:两个小虎牙尖尖的,并不突兀,反而显得可爱。
  好久……没吸人血了啊……我嘀咕着,妈的,中午休息怎么着也得点个鸭血粉丝解解馋。
  如此想着,我戴上了自己的乳白色猫耳头盔。
  原本我是特意800块去修的鲻鱼头,显得很中性很洒脱很帅气,但此刻完美发型都被头盔给压住了,几缕刘海被笨笨地压在我的额头上,显着我挑染的烟枪蓝发色;而且这个头盔好死不死,把我腮帮子上的肉又不适时宜地挤压了起来,团了起来。
  我的脸像是肥了一圈。很呆萌。我总结道。
  走!我背上Mcm小书包出门,穿着紧身黑色皮裤的大长腿跨上了机车……呃不,小电驴,粗发!
  从家到单位,小电驴也就正常十五分钟的时间。顺着高架桥,穿梭在饿了吗和美团骑士的中间,骑着我的银色九号电动车,本姑娘的速度非常之快。
  九号电动车,名牌!  我心里嘿嘿嘿地暗爽着,一边像穿花蝴蝶般地在上海内环高架旁的辅道上疾驰。这个电动车吧,当讲不讲,其实是改装过的。否则以现在每小时25km的限速,以本小姐一刻挨不得一刻的急性子,上个班,我至少得花25分钟。看到这里,小学数学毕业的小伙伴们应该能算出来了,我这辆车的最高时速,是25/15*25,其实已经被调到了接近42km/H。
  这才像话嘛,我回想着90年代初骑着那辆五羊本田燃油踏板车在广州白云山顶和飞车党飙车的日子;一边越骑越快,一边哼着告五人的《温蒂公主的侍卫》:
  「亲爱的,
  或许我们不会永远
  永远陪伴在彼此身边
  意外和明天或谁比我更耀眼」
  ……
  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来?
  当然是意外。
  意外它来就来在……中山北二路921号,市政设计总院的门口。
  一个滴滴专车缓缓地靠边,缓缓地停下。当我以为它也会缓缓地开门时,它的门……几乎是被人踹了一脚般地弹开了……
  门飞速弹开,同时旁边闪过两辆眼疾手快的山地车。山地车的骑手们鄙夷地看了一眼车后座,有个年轻小个子男人正要下车。
  我是第三辆车。
  我没有那么眼疾手快。
  毕竟……本姑娘已经……126周岁了。
  老眼昏花(划掉)且猪突猛进(划掉)的我,猛打了一把方向,堪堪要从那车门侧面擦过。谁知道,说时慢那时快,那车门,仿佛示威似的,在那一瞬间,又往外张扬了几度。
  开门杀!
  卧槽!一瞬间,我先是听到卡拉拉一声巨响,从我左腿前面的挡泥板传来。
  我心里想,这名牌电动车质量是还不错哦,如果是爱马之类的,我这个大长腿是不是就保不住了。
  然后,我的车就歪了。时间在那一刻似乎凝固:我想控制方向,但车却自作主张地往右前闯去,斜喇喇地跑出了一个15°锐角;而更夸张的是,我的屁股飞了起来,仿佛失重了一般,然后后背背着的Mcm皮包也飞了起来,接着是我的身子……
  我开始翻滚,跳水运动员一般,空中转体720°。只有我的手还不争气地抓着小电驴的把手。
  空中转体720°。在空中翻滚着的我心想:嘿嘿嘿,我是谁?我可是吸血鬼啊!
  看我的完美落地~
  在我想象中,我会像女体操运动员一般,被男体操运动员抡了不知道多少圈,然后还能双足稳稳落地站立,最后双手摆出Y字的结束信号,昂首挺胸。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结果……我真的稳稳落地了。下一毫秒,「咔」的一声,卧槽,我脚崴了。
  路牙子,这里怎么有个十公分高的路牙子?
  我右脚站在路牙子上面,左脚落在路牙子上面,高低落差达到了足足10公分。
  我又不是长短腿,不崴脚才有鬼。不骨折已经算是我骨骼清奇了。
  下一秒,我的小电驴也到位了:它轰的一声冲出去,撞在了市政设计总院的金字招牌上,直接把「设计」的「计」字给撞得掉了下来,市政设计总院变成了「市政设总院」。然后,众人开始围观,因为一个戴着可爱猫耳头盔的可爱美少女,开始抱着自己左腿的腿脖子,哇哇哇地乱哭。
  ……
  林知许是个身高将将170cm的小个子男人。
  他觉得今天背极了。
  早上他来市政设计总院谈事情,这种政府单位嘛,外面的车不太好进,于是他就叫了一辆滴滴。
  车到了地儿,停好了,他在手机上确认了车费,然后打开车门。
  林知许倒也不是没看,他看到了前面两辆自行车,因此他打开车门的时候,自己没有下车:他做事一向小心,车门打开,是对后面的非机动车一个警示,一般他要警示一秒钟后,自己才会下车。
  果然旁边堪堪闪过了两辆山地车(和山地车骑车的白眼)。林知许吁了口气,这才又推了下车门,准备下车。
  然后,嘭的一声巨响,居然第三辆电瓶车撞了上来。林知许眼瞅着电瓶车斜喇喇地失控冲了出去,而电瓶车的骑车……一个娇小修长的人影在空中自由转体两周半,武林高手似的,然后落地,然后失败,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哇哇哇地乱哭。
  滴滴司机慌慌张张地下车,跑过去看受害者。而林知许则没那么着急,他扯了下公文包,理了下西装,这才下车。他也踱过去,到人群里看那个电瓶车骑手。
  ……原来,是个女孩。林知许看着那个骑手,此刻已经毫无体面地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一张惨白的脸被可爱猫耳头盔包裹着,显得有点婴儿肥。妆是都哭花了,睫毛粘成尖尖的一簇簇,还挺长。因为汗水,刘海也贴在脑门上,毫无美感。女孩还在间或张着嘴哇哇哭嚎着,露出一左一右两个尖尖的小虎牙。
  女孩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可能略略矮上那么一两公分?穿着黑色紧身皮裤的腿显得很长,很性感,此刻却委屈地蜷着,被女孩围在怀里。总体上说,是个六七分的小美女吧。
  「你……站得起来吗?」林知许凑过去,讷讷地说。
  女孩含着泪,摇摇头。
  「那你,先把头盔摘了吧。」林知许想了想,又说。
  女孩也想了想,然后伸手到下巴侧解了搭扣,摘下了头盔。
  一时间林知许觉得女孩白得有点耀眼,接下了头盔,她的五官就释放了出来,还挺……立体。皮肤是那种冷白皮,肤质还很好,完全看不出一点点岁月的留痕。
  发型是一种奇怪的发型,烟灰色的发色里挑染着天蓝色,发型的两侧较短,后面留长,像狼的尾巴,上层头顶的头发还带着点层次。结合女孩的五官,就……挺美,挺锐,带着三分勃勃的英气。
  原来是个七八分的大美女。
  林知许看着那个滴滴司机慌乱地忙前忙后,对着女孩嘘寒问暖;他觉得有点蠢:不就是个小事故嘛,有什么的?
  他赶时间,于是,他微微欠身,挡着了女孩视线里的阳光,然后问道:「呃……
  私了?」
  接着,他第一次听到女孩的声音,很清朗,是那种唱歌很好听的磁性声音。
  但女孩却是在咬牙切齿地骂人。准确地说,是在骂他。
  「私了你个大头鬼!报警!我要报警!」
  ……
  丁学轩也觉得今天倒霉透了。
  他是个交警。去年底他通过了转职考试,下个星期就要转刑警了,按理说,这周本来没他什么活,他就像个吉祥物,又像是交警大队泼出去的水,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让他再出外勤了。
  谁曾想,今天整个上海市的交通事故特别多。大事故不计其数,小事故居然也要出警。一来二去,人手不足,连他这个即将「出阁」的准「刑警」也要出台。
  真是他妈一个小事故,但还挺复杂。
  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开门杀事故。他到了现场,看到骑电瓶车的小姑娘倒在地上,在那边啜泣。
  丁学轩凑上前去,也挡住了女孩面前的阳光。他穿着全身警服,戴着头盔:
  「站得起来吗?女士?」
  女孩摇摇头,用很清朗却带着哭腔的声音说道:「我这条腿没问题。但是这条腿……动不了。」说着话,她蹬了蹬右腿,显示右腿能动而左腿不能。
  「骨头有受伤吗?」丁学轩接着问。
  女孩又摇摇头:「我……不知道。」
  「你先坐起来,你看这样躺着,多难看。」丁学轩说道。
  女孩脸一红,她的确从刚才开始就四仰八叉地躺着。听了交警的话,她手忙脚乱地坐了起来:虽然她站不起来,但是坐起来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估计问题其实不大。丁学轩想。
  「你把裤腿卷上去我看看。」
  女孩闻言,开始默默地卷左腿的裤脚。但她穿的是紧身裤,着实没什么弹性,就仿佛是要把撑得满满当当的气球上捏出褶子来一般,看上去不难,实际做不到。
  她卷啊卷,也就露出了短短一截白白细嫩的脚脖子。
  丁学轩叹了一口气,回到交警执勤的摩托车后备箱,取出了一把军工剪,然后回转回来,对着坐在地上的女孩挥了挥剪刀示意:「要不,我给你把裤子剪了?」
  时节是暮春,天气颇为暖和。女孩看了看丁学轩手上的剪刀,想了想,点了点头。
  于是丁学轩也蹲了下来,顺着女孩皮裤侧面的缝线,慢慢地开始剪起来。那把军工剪很是锋利,原来是用于剪钢丝的,剪裤子自然是……摧枯拉朽。于是,女孩的腿脖子露了出来,小腿肚子露了出来,膝盖露了出来……
  「呃~好!剪刀这里就好~上面没问题~」女孩脸红红的,叫了停,此刻丁学轩已经剪到了她膝盖往上十几公分的地方,把一件好好的紧身裤剪成了阔腿裤,又有点像高叉旗袍的感觉。
  丁学轩盯着女孩的腿看。女孩个子颇高,接近一米七。更加突出的是,身材比例又很好,腿很长,很白,很直,还是那种小腿几乎没有赘肉的筷子腿。此刻裤子被剪开,整个小腿就这样白花花地暴露在空气里,衬着白色棉袜边的黑色高帮匡威鞋,很迷人。看得丁学轩几乎有点目眩神摇。
  小腿上破了一点点皮,但是脚脖子肿得厉害,显然是崴了脚,而不是骨折。
  丁学轩第一时间有了判断。他用手捏着女孩的脚脖子,那里是冷白色皮肤和雪白棉袜边交界的地方,此刻红彤彤了好大一块。
  「是这里疼吗?」他问道。
  「疼疼疼~」女孩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对对对~就是那里……」
  「行。应该没骨折。你站不起来对吧?」
  「嗯……」
  「要不要打120?」他问道。
  「啊?……好~」  「这样,我给你叫个120,你呢,打电话叫一个朋友来,陪你去医院,知道了吗?」丁学轩说道,这都是标准流程,否则到了医院,谁去交钱挂号?
  「哦,好的~」女孩此刻很乖巧地回答。
  丢开女孩的足腕,丁学轩又转到滴滴司机和乘客那边。其实到此刻,一切都是正常的。
  不正常在那个乘客相当难搞。
  丁学轩到滴滴车上,调了车内监控。监控没有声音,但视频显示得明明白白,车停好了,乘客第一时间打开了门。
  于是他说道:「司机主责,乘客次责。」
  滴滴司机无语。但乘客却跳了起来:「我为什么次责?」
  丁学轩说道:「你下车前,有和司机师傅确认,可以下车了没有?」
  「没有。」
  「那就是你的问题。你没有确认,就打开了车门,你次责。」
  「难道我每次坐滴滴,下车都要先问,我能不能下车?」
  「对。」
  「全中国有几个坐滴滴的,会这么问?」
  丁学轩此刻觉得这个小个子西装男有点烦人了,于是他冷冷地说:「我会。」
  他身高大概185cm,此刻站在小个子乘客的面前,颇为高大;由于常年出外勤的缘故,他的皮肤也略黑,黑塔一般。
  「但是我在车上,付完车费才下车的。」乘客继续狡辩道。
  「你的车费,可以在行驶中付,可以在结束后付,也可以事后下了车付,这个没有必然联系。但你没有和司机确认下车。」
  「我不认可。怎么能因为我没有确认,就定我次责呢?」那个乘客依然喋喋不休道。
  此刻,120的急救车终于来了,几个急救员七手八脚地把那个腿受伤的妹子抬上担架,然后妹子哼哼唧唧的,又被塞到了车里。
  「你如果不认可,就等我完成现场勘探,签个字。明天再到宁国路19号处理。」
  丁学轩冷冷地说道。明明是这个乘客的责任为主,但按交规,自己只能定他次责。
  这已经是偏袒了,这个乘客居然还不承认。
  「我很忙的,我没工夫去。」
  没工夫?丁学轩冷眼瞥着那小个子男人:「没工夫的话,就是缺席定责。」
  缺席定责,就是如果不到场,就默认接受定责的意思。小个子乘客一下子哑口无言了。
  片刻后,小个子又问道:「那,如果我能让滴滴司机认全责,我是不是就没责任了?」
  丁学轩叹了口气,说道:「是。」
  那个小个子,虽然长得像小白脸一般,但丁学轩看着他,实在是讨厌。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小个子是非常非常聪明的,几下就意识到了这件事里面的关窍。
  受害人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骨折,她肯定是不肯私了的。而如果她真的骨折,或者摔出个脑震荡什么的,医疗费用可能是上万的。
  而这个小个子乘客作为次责,要承担一部分的医药费。这一部分不可控,也许多,也许少。但作为乘客,小个子没有保险公司来兜底。
  所以这件事,小个子最好的处理方式,不是抵赖自己的责任,而应该是去找滴滴司机协商:例如,补偿滴滴司机一点点费用,让滴滴司机承担全责。
  反正滴滴司机是有上百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兜底的,司机自己不用掏一分钱。
  至于明年的保费上涨,保费是按照出险次数来算的,而不是按照出险金额。
  这个情况,滴滴司机赔八千也是算一次,赔一万也是算一次。
  果然,丁学轩看到小个子乘客三两句话就说服了滴滴司机。随后,小个子乘客喜滋滋地把滴滴司机拽过来,说道:「谈好了,司机师傅接受全责。」
  司机师傅点点头。他如果不接受,是要扣车,耽误他做生意的。因此,滴滴司机是最好说话的。
  丁学轩又叹了口气,小个子乘客闯了祸,却逃避了责任,可能也就是给了司机三五百的好处费吧。但他没有什么办法,小个子的行为是合理合规的,从某种意义上,也减少了他的工作量:否则今天他还得弄现场勘探,明天还得在办公室跟这几个人再扯一遍皮。
  「行吧,责任认定不是儿戏,没问题的话,你们两方都来签个字。」丁学轩打出了一张简易事故认定单。
  此刻,被撞女孩找的朋友也到了,是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也骑了一个电瓶车过来,下了车,却没有走到急救车里看女孩,却是向交警丁学轩走了过来。
  丁学轩抬眼一看:「咦?林敏,怎么是你?」
  林敏是他的女友,此刻正笑着,款款向他走来:「是啊,被撞的那个姑娘,是我下面的Hr,她给我打电话来了。」
  「没什么大问题,你跟那个小姑娘说,直接去新华医院看看就行。」
  「行,这算是你……最后一次执勤吧?」林敏笑着问,「晚上回家吃饭?」
  「嗯,没什么事我就回。」
  「好~」
  ……
  两个人对着话,却没看到那个小个子乘客偷偷地走向了救护车。
  「这位小姐,抱歉哈。」小个子西装男小声地对我说。「我叫林知许。」
  「我管你叫什么。」我没好气地说,「我要去医院!」
  我的心情很不好,刚刚被那个黑皮交警说「躺着很难看」,又被他把裤子剪了,此刻,我觉得简直……狼狈极了。打电话叫了主管林敏,林敏来了,却又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姑娘,刚刚交警已经做了责任认定,司机师傅是全责。」
  我冷冷地瞥着这个小个子,他长得倒是眉清目秀,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心眼子比马蜂窝还多。
  「你想说什么?」我忿忿不平地说道:「我管你俩谁赔,我的医药费,误工费!还有,我的电瓶车摔坏了,赔我!我的头盔也坏了,赔我!还有还有……」
  我接着口不择言地补充道:「我的发型,刚做的,也乱了,赔我!」
  可不是嘛,我的鲻鱼头,做了整整八百块大洋呢。
  「嗯嗯,司机师傅都会赔的。」小个子西装男自作主张地帮别人应承着,「不过呢,我也愿意额外转你1000元,略表心意。」
  嗯?还有这好事?我突然开心起来,这个小个子西装男,也不是看上去那么抠嘛!
  我掏出手机,说道:「噢~扫我~」
第二章:上班接送
  「医生说,你这个脚也就是崴了,没什么大碍。」林敏转了回来,手里拿着一叠片子。
  为了以防万一,也因为好不容易有人出钱,我把能查的项目,几乎都查了一遍,CT,脑电波,X光;吸血鬼也是要定期体检的,虽然因为饮食健康(咳咳咳),我们得癌症和得三高的可能比正常人小很多,但也不能说就完全没有。我姥姥就是1279年死于食道癌的。
  但我没有验血。一来验血会验出的我血型很奇怪,是完全没有见过的血型,血液密度还远超常人;二来,我看到抽血室里满满当当的血瓶会……忍不住。
  「林姐,我这个……能不能多休几天假啊?」我腆着脸问,当代打工人精神状态,不想着翘班的牛马不是好牛马。
  林敏是我们Hr部门的主管,场面上她是我主管,私底下她觉得自己大我几岁,认我做妹妹,当我是闺蜜。
  实际上,我可以做她奶奶。
  「米珞,你摸鱼也得有个限度,最近是春招季……」她微笑着说道。
  春招,春招个屁啊。我们公司是一个大型It(外包)公司,做的就是把月薪一万五的牛马卖给甲方算一个月三万的皮包生意。每年春天招人,夏天裁人。秋天打完绩效;冬天算完奖金,自动离职一帮人;然后春天再招人。如此往复,生生不息。
  春招,夏裁,秋评,冬离。这就是我作为Hr一年到头的工作。说起来,还不如建国初期我做纺织女工来得有趣,至少那会儿大家在厂里边织毛衣边吹牛逼。
  「好林姐……我就休到这周末嘛……好不好……腿要断啦……」我央求着林敏,今天才周二。
  林敏板起脸,眯着眼睛说:「这周三十六个人的招聘任务,我一个人完成?
  你有没有良心?不行,我给你放一天,你周四周五必须来给我上班。」
  我哭丧着脸,开始编瞎话:「林姐,不是我不想上班。你看我这个脚,还肿着嘞,我电瓶车也坏啦,总不能你让我去挤地铁吧?」
  脚肿,车坏了,这是客观事实。而且这几天病假就算扣工资,滴滴司机的保险会赔我。我有恃无恐,这班,就上到这儿了。
  林敏想了想,说道:「你别管,如果到周四,你的脚还没好……我让我男友来接你上班。」
  艹,狠,林敏啊林敏,你比万恶的旧社会老财还狠。我恨恨地想,面子上却甜甜地说道:「哎呀,那样怎么好意思呢,让姐夫……」
  「别装。」
  「行,瑞思拜。」我吐了吐舌头,我的小心思又被林敏看穿了,老娘一百多年的心机比不过你三十年的修炼。「那你今天请我吃鸭血粉丝汤吧,鸭血要双份的。」我嘶哈嘶哈地说,口水默默泛滥。
  「行,我鸭胗也给你点双份的。」林敏豪爽地说。
  ……
  上午被送进了新华医院,中午炫完了鸭血粉丝汤,下午我就回了自己家。  小区是杨浦和虹口交界的一个不起眼老破小小区;我住的2号402,看上去也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公寓。进了屋,也就九十多个平方,不是租的,而是我买下来的。
  说到底,我还是挺有钱的,祖上传下来的家业……实在是有点儿多。
  踏入这间九十平米的小屋,仿佛跌进了时光的褶皱里。玄关处,一盏黄铜材质的西洋古董壁灯,正散发着暖黄的光晕,将墙壁上斑驳的纹理映照得愈发清晰,与一旁立着的明代黄花梨插屏形成奇妙的呼应。插屏上的山水雕刻历经岁月打磨,线条依旧流畅,仿佛随时能将人引入那片悠远的水墨世界。客厅中央,是一张清末的红木八仙桌,桌面上摆着的宋代影青瓷香炉,青烟袅袅升起,为整个空间增添了几分朦胧的诗意。桌角随意放着的青铜小兽镇纸,虽不起眼,却透着一股威严,仿佛在默默守护着这个家。沙发是米白色的布艺款式,柔软舒适,靠垫上绣着传统的吉祥纹样,与周围的古董相得益彰。墙上挂着的几幅古画,有的已经微微泛黄,画中人物或山水意境深远,与天花板垂下的复古水晶吊灯交相辉映,光影在墙上流转,仿佛能看见历史的痕迹在舞动。
  穿过客厅,来到开放式厨房。橱柜里的碗,都是乾隆年间的青花釉里红瓷碗,碗上的图案色彩虽已有些黯淡,却更显古朴。卧室里,雕花的老式木床占据了大半空间,床头上的铜制烛台仿佛在诉说着往昔的故事。衣柜是深棕色的檀木制成,柜门雕刻着精美的花鸟图案,打开柜门,里面挂着几件复古的旗袍,丝绸面料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窗边的梳妆台上,放着一面清代的铜镜,镜框上镶嵌的宝石虽已有些脱落,却无损其华贵。
  以上总总,少说点,价值一个亿是有的。
  说起来牛逼,但其实一点儿也不牛逼:这些都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这么多年(小一千年吧),用剩下留给我的。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自然是都过世了。但我爸妈的过世却是个意外,堪称老学究遇上了新问题。
  他俩诞生在宋末年,熬过了崖山之战,去东南亚蹲了一百多年,郑和下西洋时跟着回到大陆,住在大都;明末又跑到欧洲,在瓦拉基亚德古拉伯爵那边住了很久。随后康熙年间又跟着郎世宁他们一起回到国内,先是住在京城,随后每隔二三十年就换一个地方生活:如果不改名换姓重新开始,很容易被身边的人发现自己不会老去的事实。
  后来他们熬过太平天国,戊戌变法那一年生下他们唯一的后代,也就是我;
  随后又熬过北洋,南京政府,抗战,解放战争,改革开放,直到新世纪……
  作为温州有名的万元户,他俩坐在一辆崭新的丰田皇冠车上,被泥头车撞了。
  原本,按照爸妈的身手,他们是来得及跳窗逃生的,但坏就坏在,那辆皇冠是新式的双层隔音玻璃,他们头不够铁,没能撞开玻璃;偏偏车前气囊还第一时间炸开,顶着了他俩,限制了他俩行动的速度。
  所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吸血鬼不能坐太高级的车。
  此刻躺在床上的我就是如此想的。只不过,写起来很长,实际这些念头在我脑海中几乎是闪现,我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古董故事。现在的我,人设是出身在哈尔滨的00后小姑娘,两年前刚从复旦大学毕业,今年24岁,爱好是乙游,耽美和看综艺。
  最近我最爱的就是《浪姐5》,哦,全称是《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五季》。我把依旧略肿,被绷带包着的左足放在靠垫上,躺在床上,打开了面前80多寸的小米电视。那台电视机上方,左边放了一个苏州玄妙观的香炉,右边放了一个明代果子张的雕漆佛头,和高科技的黑色屏幕形成了反差。  U1S1,浪姐5比浪1差多了,比浪3更是远远不如,根本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神级舞台。
  我百无聊赖地看了二十多分钟,感觉黄晓明是个大傻……,谢娜则蠢破了天际,刚想关电视,却突然收到了一条微信。我拿起IPhone,瞄了一眼,是上午那个小个子男人,那个肇事者。
  「米小姐,你好啊!去医院看了,怎么说?」
  「呃,谢谢,没什么大碍。」既然他无责,我也不准备忽悠他,不过,很奇怪啊,「你怎么知道我姓米?」
  「事故确认单上有的。」
  噢~我扶额,我好蠢。事故确认单,我和他,还有滴滴司机,都签了字的,一式三份。「行吧。」我说。
  「你的脚没骨折吧?」
  「还好,没什么大碍。谢谢。」我礼貌地回答道。
  「这么美的脚,骨折了太可惜了。」对面突然说道。
  什么?这……是调戏我?而且,你不是他妈的始作俑者吗?
  「托你的福,还没到那程度,」我话里带刺地说:「但是我肿了,肿得很厉害。」
  「脚肿了?」
  「嗯。」妈的还能是哪儿肿?我看你脑袋肿了,脑袋里都是水。我心里暗骂。
  「那我明天来送你上班吧?你住哪儿?」
  「不用了,谢谢。我明天不上班。」
  「那我后天送你吧?」对面依然不依不饶。
  「后天也不用,有人送我了。」我啪啪啪飞速地回复道。
  「所以,你后天是要上班的。」对面回复道。
  我愣住了,行啊,你小子,套姑奶奶话有一手啊。「是又怎样?谁还不是牛马了?」我回复道。
  「你是不是住在XXXX路XXX小区?」
  我又愣住了:「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跟踪我?」
  「没,那条路,那个方向,附近比较大的小区,就那一个。」对面慵慵懒懒地回复。
  卧槽卧槽卧槽,居然又被套话了。我为自己的愚蠢感到羞耻,肯定是进入21世纪以来,电视综艺和脑残电视剧看多了!
  「别烦我,行吗?」我忍不住回复道。
  但对面的信息依旧回复得很快。「你是不是暂时没男朋友啊?」
  「谁说的?」
  「我看你今天电话叫来的是一个女的。」
  妈的,逻辑缜密,不可辩驳。只不过,我不能说没有男朋友,我只是没有固定男朋友。每隔十几二十年,我就会从一个城市消失。所以,我的上一个男朋友还在哈尔滨,今年四十多了吧。
  「要你管?」我回复道。
  「那你觉得,我怎么样?」对面的男人突然问道。
  「不怎么样,矮了吧唧的。」我直接开怼,心里暗爽。老实说,我是不喜欢将将170cm的小个子男人,我裸高168cm,穿鞋也得170cm了。再说,这个男人的某些气质,和他那种精明劲儿,莫名其妙地让我不爽。
  对面被我硬怼了一下,果然硬直蛮久。足足七八分钟没有打扰我。但最后还是有一条微信进来。
  「我后天早上来接你。你要不要我送,是你的自由。我来不来,是我的自由。」
  我想了想,随便你吧。身为美女,顶着一张青春的脸,活了一百多年,我被男人蹲守过无数次,也不差你这一次。
  「随便你。傻逼。」我最后回复道。
                            第三章:招聘
  周三一整天,我跟残疾人一样,几乎没怎么下床。
  这个脚肿起来,是这样的:要是说咬着牙,我也不是不能走。右脚受力,左脚轻轻点地,还不能穿那种软软的(踩屎感)云朵拖鞋,那玩意穿着,脚更疼。
  反而是光脚在地面走比较靠谱,有点疼,有点酸,但多少还能忍受。多走几步,多巴胺分泌出来,让我有一种错觉:意志力可以战胜我的脆弱,精神的力量可以让我健步如飞。
  但多走几步,再回到床上,我悲哀地发现,脚脖子肿得更厉害了。
  所以说,还是要静养,生命在于静止。要不怎么说是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呢。
  但是周四我不得不下地了,林敏的命令,我得上班去。咬着牙,我脑海里蹦出了这句诗:垂死病中惊坐起……,然后我忍着疼坐了起来,窸窸窣窣地穿好了衣服——我挑了一件纯羊绒的浅米色短袖上衣,搭配灰白格纹的流苏半身裙,脚上是浅咖色的勃肯鞋,右脚是裸足,左脚还是乖乖地穿了2层白棉袜。这样多少能缓解点走路时脚脖子的压力。选择勃肯鞋也是这个原因:我脚脖子还是有点儿肿胀,穿别的鞋穿不进去。
  我拿起手机,找到新加的好友:一个头像是骂骂咧咧的卡皮巴拉,微信名叫「扁桃体永不发言」的哥们。
  这应该就是林敏的男友,今天计划来接我的人。
  「姐夫您好,您到了吗?」我甜甜地问,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对面没有回复。我气苦,再不来我特么的要迟到了啊。等了三分钟,还是他妈的没回我。我等不了了,只能一跳一跳地先出门,走进电梯下楼——我原本也没指望那个男的来家门口接我;我们说好了在小区门口碰面的。
  不幸中的万幸,我这栋楼离小区大门口不算远,也就100米不到的样子。我扶着墙,走两三步,跳一步,跟以前跳皮筋的小女孩似的,一点一点挨着到了小区大门口。
  大门口保安好奇地看着我,眼神疑惑,似乎在判断我是暂时性残疾还是永久性残疾。我心里暗自腹诽,妈的也不知道来扶姑奶奶一把,明年的物业费看我不给你拖个半年。
  大门口倒是停着有一辆车。哦不,说是车也不尽然,是一辆摩托车。倒也不是普通的摩托车,是一辆警用摩托车,上面还坐着一个骑警。
  我抬头一看,卧槽,不就是前天处理我事故的那个黑皮高个子交警嘛!他怎么来了?
  隔着四五米远,我浅浅地挤出一个笑容:「警察同志,您这是……回……回访来了?」
  那个交警戴着头盔,低着头,似乎正在看短信。听到我说话,他转过头来,剑眉星目,却面无表情:「哦,是你。上车吧。」
  上车?我纳闷。「咦?不是前天已经处理完了吗?我无责,我是受害者啊~」
  「上车!不是让你去交警队,是带你上班。」对面的交警蹙起了眉头,「我是林敏的男朋友,我叫丁学轩。」
  「啊?」我懵逼:「你是……林姐的……啊……姐夫你好!」
  敢情是你处理我的事故,然后你让林敏送我去医院,然后林敏再让你送我去上班?我这从事故到工位的全流程,你们两口子包圆了?
  我脑子还没太转得过来(毕竟是用了一百来年的旧脑子),斜地里冲出来一个人,直接上来扯我的袖子:「米小姐,坐我的车吧,我送你。」
  只有一只脚能使劲儿的我,直接被那人扯走了:我不由自主地小跳了两步,这才保持了平衡。然后我转过头去看那人,卧槽,居然是那个小矮个肇事西装男。  他一只手扯着我的胳膊,一只手指着路边停着的一辆车,豪华车,英菲尼迪QX80。
  讲真,QX80是我蛮喜欢的一台车,造型跟大白鲸一般,5.6l自然吸气V8发动
  机,很有那么一股子对环抱不管不顾的放浪劲儿。但此刻,我一点儿也不想上小矮子的车,我甚至在想:他这种个子,开这么大的车,脚够得着油门踏板么?
  「我去,你还真来了啊~」我斜着眼睛看小个子男,「松手,我有人来接了。」
  「米小姐,你看你这个情况,怎么坐摩托车啊?不如……」
  「你还好意思说?不都是你弄的?」我没好气地说:「麻烦你,松开手,离我远点儿。」
  听了我的话,那个小个子男人只好松开手。我一蹦一跳地往黑皮交警那边走去,挨到了摩托车边,我小声对那个叫丁学轩的交警说:「姐夫,劳驾,搭把手,我上不去。」
  丁学轩看了一眼我,又狐疑地看了一眼小个子男,然后从摩托车上下来,接着扶着我的腰,轻轻松松地把我抱了起来。我乖巧地张开腿,然后他就把我按在后座上,像把乐高小人摁在积木板上一样瓷实。然后,丁学轩又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头盔,按在我脑门上。
  他启动了摩托车,我手环着他的腰,扭头往后看,那个小个子男也上了车,跟着我俩。我侧过头飞过去一个白眼,然后向身后的大白鲸挥了挥手,意思是「拜拜了您呐~」
  警用摩托车开得很快,在车流里穿梭;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脑门顶着头盔,头盔贴着前面男人的后背,我瓮声瓮气地问道:「姐夫,你这个~属不属于~公车私用啊?」
  身前男人也戴着头盔,加上周围呼呼呼的风声和车流嘈杂,他听到我在说话,但具体内容一开始没听清。「你说什么?」他问道。
  「我说,你送我上班,属不属于~公车私用啊?」
  他想了想,微微侧身,用最大的声音说:「不属于~因为是我处理的~你的案子~」
  「哦?」
  「我这属于~为人民服务~」他接着大声地说。
  我微笑,神你妈的为人民服务。我看你是为了女朋友林敏服务,林敏和我,又是为了老板恶毒资本家的人民币服务。
  十分钟不到,他就把我送到了。丁学轩把我稳稳当当地抱下了车,又把我稳稳当当地放在了地上。「要抱你上楼吗?」他问道。
  「别……不……不用。」我满脸红晕地回答道,抱我上楼,呵,给林敏看到,也不知道是你先死还是我先死。
  我跟他摆摆手作别,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地上楼。我没看到,丁学轩也没看到,远处路口,那辆QX80也拐了过来。
  ……
  「卧槽,米珞,你可以啊!我今天看到是个帅警察抱你……唔……」刚进门,前台的行政小姐姐就迎了上来。她叫阮欣怡,算是我在公司的闺蜜。只不过,她的话只说了一半,就被我拿手堵住了嘴。  「姑奶奶~话可不能乱讲呦~」我满脸紧张,左顾右盼,生怕她的话被别人听到。阮欣怡和我类似,在这家外包It公司都属于最基础的岗位;新人It员工每个月到手1万5,我俩则只有8000。
  「唔……可是……我们好几个人看到……唔……」她透过我的手指缝,还在不依不饶喋喋不休道。
  「那是林敏的男朋友~林敏让他送我的。」我没好气地说:「想请个一天假都不行~」
  我松开了捂在她嘴上的手。阮欣怡吁了一口气,说道:「请假当然是不能请假的,这周三十六个招聘任务,你完成了几个?」
  我白了她一眼,行,瑞思拜,公司里就你们有觉悟,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她说的话跟林敏一摸一样。
  「呦~米珞,你的脚怎么啦?」这时候她才注意到我的脚。
  我有点愤懑地说:「残了,所以上不了班!」
  ……
  事实证明,It外包公司负责招聘的Hr,上班是不用脚的。
  因为我他妈的一整天就没出过会议室。
  这周三十六个招聘任务,到周四了,林敏才堪堪搞定了十四个。还剩下22个,她居然全部扔给了我。
  我是谁?我是病号啊!残疾人!我是身手敏捷矫矫不群的吸血鬼啊!做鬼做成这样,我也是卑微到家了。
  22个招聘名额,2天之类完成,意味着我每天要招进来11个人。招11个人,我怎么着也得面上20个人。已知面试一个人至少半小时,那么我一天,至少要连续面试十个小时,不吃不喝,不上厕所。
  再加上我脚不好使,我就真的一整天没出过招聘会议室。好在经济下行,就业黯淡,会议室外面倒是源源不断地坐着一排排的候选人。他们是忐忑,我是头晕;他们是焦虑,我是焦躁。
  双非的学历是不行的,根据公司规定,要技术部负责人加面一轮;而技术部负责人老季早就不知道去哪个客户现场值守了,况且,就算是他在公司,我也未必能请得动他,我是个无权无势的小虾米。
  清北的学历也不行。这虽然有点反常识,但是动动脚趾头想一想就知道了。
  我们是个外包公司,不是大厂,一个月也就一万五一万八的工资。招个清北三年工作经验的进来,人家能呆多久?经常是试用期都还没到,又跳槽走了。所以招清北的实在是吃力不讨好的无用功。因此,清北的简历,也要筛掉。  剩下的就是985,211的香饽饽。这里面还要考虑一个折损率,也就是说,我给他发Offer,他到最后会不会接Offer,会不会来的问题。
  这会儿我面前就坐了一个211的香饽饽。我尽可能和颜悦色,因为按照他的条件,我是可以给他发Offer的。但我也在尽可能地压着怒火,因为从五分钟之前开始,我就发现,他一直在盯着我右脚的裸足在看。
  说实话,我的裸足是挺好看。大概只有36码的小脚丫,皮肤极白,脚背上的血管和青筋依稀可辨;足弓的弧度很高很完美,脚趾尖微微翘着。
  但我今天裸足不是为了让这个傻逼看的,实在是因为脚受伤的缘故。
  强忍着心里骂了一千遍「煞笔」的冲动,我笑眯眯地问候选人:「这位同学……
  你……看完了吗?」
  那个瘦巴巴的It男咽了一口口水,抬起眼,看到我尖锐又犀利的眼神盯着他,吓了一跳:「看……看完了。」
  彼此心照不宣,你看的是什么?!我依旧春风化雨般(职业地)笑着,递给他一个Offer意向书,玉葱般的手指在A4纸上点了几处:「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没有问题的话,请签个字,然后,下周一带资料来报道吧。」
  签完字,就成了一单。我仿佛是卖房的中介,又仿佛是卖保险的小姑娘。
  瘦巴巴It男签了一两处,突然又抬起头,喉结动了动,犹豫着开口问道:
  「我……我还有一个问题……」
  「说~」
  「您……叫什么名字啊?」
  「林敏。」我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这个问题,今天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回答了、
  「入职之后,我……我的工位,离你的……远不远啊?」瘦巴巴It男又期期艾艾地问。
  「不远,就隔着两个Cubicle。」我欢快地说。不远,你在19楼,我在6楼。
  如果你能垂直穿地的话,说不定真的只隔着两个Cubicle。这个问题,我今天也回复过六七次了。
  「哦好的,那太好了。」于是男人开心地签名,我开心地把意向书收走。
  Bingo,又成了一单。「拜拜啊~期望下周一见~」我甜甜地说道。It男走出了会议室,屁股后面传来我清朗的声音:「下一位~」
                            第四章:吸血
  经常上班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办公室坐一天,和在会议室坐一天,绝对是天差地别的两个概念。
  在会议室呆到下午,我就头疼了,到了四五点的时候,我更是头疼欲裂。那是一种烦躁和恶心交杂的情绪,伴随着长时间的缺氧。我想下楼透透气,但隐隐作痛的脚丫子和门外黑压压的候选人都不允许我这么做。因此我就一直忍耐着,按捺着心中的焦躁和反胃,一口气干到了下班。
  6点半,我送走第24个候选人,门外还坐着七八个精壮汉子。
  「散了吧,今天面试到此为止,请明天上午再来吧。」我满脸疲惫地说道。
  说实话,我心里多少有点愧疚,因为我看到有几个候选人中午吃完饭就一直在这边等了;但我不能因为愧疚而牺牲自己,尤其是自己的下班时间。我可没那么高的觉悟。
  周围的几个男子稀稀拉拉地散去,我穿过人群,回到了自己的工位。此刻办公室里加班的人还不少,不像是下午六点半,而像是下午两三点的感觉。莫名其妙地,我感到悲哀。最近这十几二十年,眼瞅着越来越卷了。想当年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可是下午4点半开始就坐等下班了。
  我低头看了下手表,6点40多了,指针在办公室明亮的灯光里跳动,却像倒计时般切割着窗外渐暗的天光。此刻,我看到窗外居然开始飘起了小雨。玻璃幕墙上先洇开几点水痕,灰扑扑的,像未干的泪痕。三五分钟后,雨丝突然变得密集,像是谁扯断了晾衣绳上的棉线,千万条垂落下来,却无人收捡。
  雨珠砸在玻璃上发出细碎的「嗒嗒」声,很快连成一片沙沙的低语,像极了招聘时反复的枯燥的提问回答,在耳畔回响。窗棂上的水流开始赛跑,有的细弱蜿蜒,还未爬到窗底就消散在玻璃表面;有的聚成粗线,却被突如其来的风势打散,在玻璃表面织出交错又破碎的纹路。天色愈发暗沉,雨水冲刷过的城市轮廓渐渐模糊,霓虹灯在水幕里晕染成模糊的光斑,像极了那些遥不可及的承诺,在雨雾中失了真。办公室空调外机的嗡鸣声被雨声盖过,偶尔有车辆碾过积水的声音从楼下传来,混着轮胎与潮湿路面摩擦的轻响,而后归于寂静。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意思,水痕在玻璃上不断叠加,将暮色中的城市裹进一层流动的纱帐。街灯次第亮起,却照不亮被雨雾笼罩的远方,就如同这永不停歇的工作,望不到头。
  妈的,我暗骂了一声,老娘活这么久,不是为了一直做打工狗啊。
  要不就是靠美色傍个大款,要不就是把家里的那些破古董卖个一两件。接下来的十年,我要好好休息休息了。我要度假,我要旅行,我要环游世界。
  如此想着不切实际的梦,下楼之后的我,却劈头盖脸地遇到了再实际不过的问题:
  雨下这么大,我怎么回家?
  我心里开始有点后悔,没抓着林敏问清楚:你派男友送我上班,那下班我怎么办?管杀不管埋吗?
  林敏大概率是管杀不管埋的,道理很简单:上班的我,对她有用。下班的我,对她毫无价值。
  理论上,我可以叫个滴滴,但实际上,我根本叫不到,一来这么大的雨,叫滴滴的白领人山人海;二来我家离公司也就四五公里,哪个滴滴司机会接这么近距离的单?
  正无计可施时,突然两道耀眼的LED光柱横过来划破了雨帘,最后停在了我的面前。光线有点强,我眯着眼,看到了一个小个子撑着一把黑色大伞下了车。  哦~居然是那辆白色QX80。
  「米小姐,正式介绍下,我叫林知许。」来人几乎只和我一般高,撑着一把巨大的黑伞,颇为滑稽。「我送你回去吧?」
  我狐疑着:「你……在我公司楼下等了一整天?」
  林知许笑了。我第一次认真看他的样子,黑伞衬托下,他的脸显得很是白净,颇有点男生女相的意思。
  「那怎么会。我早上问过你们大楼的保安,他说你们最早也得6点多才能下班。
  所以我也是刚到。」
  我微微一怔,这哥们倒是挺诚实。不得不说,也挺聪明。
  「行,走吧。」我别无选择,嘟囔着说。
  接着他伸出一只胳膊,笑着对我说:「你脚不方便,搀着点儿?」
  「呵,谢谢~」我也笑了,行,还挺细心,只不过……
  「你胳膊再抬高点儿。」我说。正常男生胳膊微抬,女生矮一点儿,搀扶着刚刚好。可是这哥们和我一般高,他胳膊非得再往上抬抬,否则我搀扶个屁啊。
  他脸微微一红,依言抬高了手臂。我搀着他的胳膊,一跳一跳地上了车。
  ……
  外滩中山东一路18号的莫尔顿牛排坊,以深色胡桃木与黄铜装饰为主,水晶吊灯均匀洒下暖光,深灰绒面座椅间隔宽敞。身着笔挺黑西装、白衬衫的服务员手持银色托盘,在餐桌间无声穿梭,空气里浮动着牛排炙烤香气与红酒木塞拔出时的轻响。
  我和林知许坐在靠窗两张的位置。我手撑在米白色的餐桌布上,透过雨水涟涟的窗户,我能望见浦东林立的玻璃幕墙大厦在雨幕中流转霓虹。雨水顺着玻璃窗蜿蜒成细流,将对岸陆家嘴的璀璨灯火切割成无数细碎光斑,车辆尾灯在潮湿路面拉出红色光带,很是繁华。室内却挺静谧优雅。
  原来回程的路上,林知许提议一起吃个晚饭。我问吃什么,他说我定。
  我就说吃牛排。吃三分熟,滴着鲜血的牛排。
  于是他就带我来了这一家牛排坊。
  挺阔气啊,我想。莫尔顿牛排坊,号称沪上三大牛排坊之一(别问我另外两家是哪两家)。别的不说,光停车费就要60元一小时。啧啧啧,不仅仅是阔气了,简直就是壕气。
  正想着呢,服务员把我俩的主菜上来了:我是一块三分熟的菲力;而对面男人点了一块五分熟的T骨。
  「米小姐,所以你是公司里的Hr,专门负责招人的?」小个子男人饶有兴趣地问。
  「嗯。」我一边随意地应承着,一边往嘴里炫着牛排。说实话,比起细嫩的肉条,我更喜欢纹理间的嫩汁和血水。如果不是在餐厅里被人盯着,我甚至想先吸干这块牛排的所有汁水,然后把它当牛肉干嚼着吃。
  「那你猜我是干什么的?」男人接着问我。
  有点油腻,我管你这啊那的。「猜不出。」我对付着回答道。
  「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还记得吗?是在市政设计总院门口。」
  「当然,你把我创飞了。」我说道。
  「我是一个设计师。独立建筑设计师。」他说道。
  似乎小个子男人期待这个Title能把我震慑到,但实际上我还在大口大口地嚼着餐盘里的牛排。话说我从满清铁帽子王到会所男男专属技师,哪个职业的男人没见过?会被你一个小小的建筑设计师震慑到?
  「哇偶,好厉害~」我言不由衷地赞美。来,姐姐给你一个基本的的体面。
  也不知道是真的经不起夸赞,还是意识到我敷衍态度后的惭愧,对面林知许的脸色微窘,他本来肯定是准备接着吹嘘自己做过的项目的,此刻却被我两句话噎住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他埋下头,想吃点东西缓解窘迫感。于是他用锯齿刀想从骨头上剔下一块肉,想不到那肉粘连在一块软骨上;林知许用力,力气却用老了,哗的一声,锯齿刀划过骨头,浅浅地在他的左手食指上拉开了一小道口子。顿时,一小股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啊~」他叫了一声,想拿餐布去裹着伤口。但不知怎地,他眼前一闪,我已经从自己的位子上下来,站到了他的身边。
  「林……林先生……」我出神地盯着他汩汩冒出血液的食指,语音语调颤颤巍巍:「你……流血了呀……哇好多血……」
  「哦……米小姐,我没事的,小伤口,我用餐布压一会儿就好了。」林知许更窘了,他挤出一丝笑容,右手慌乱地团起一块布,就要向左手的伤口压过去。
  但突然,我伸手把他的右手拦住了,然后,我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左手手腕。
  「你知道吗……唾液酶有……止血的功能。」说着,我大言不惭地把他的手指啯住。
  熟悉的半流质的感觉,熟悉的带着点点腥的感觉,熟悉的温热而让我振奋的感觉。
  这是血液,人类的血液。
  刻在我DNA里的欲望被唤醒。我根本就不是在止血,而是在吸。我站在小个子男人的餐位旁,把他的手高举着,就像吸旺旺碎碎冰那样,用尽力气在吸吮,完全不顾身下男人惊恐不定的目光。
  他的这个血液味道……好特别啊~
  其实并不腥,反而带着点丝丝的甜味,浓稠度也刚刚好,并且……非常非常地让我兴奋。
  就好比大热天里的第一口冰可乐。
  对,就是冰可乐的爽快感。如果说我日常吃的食物是白开水,那么这几年我去医院偷偷顺出来的血袋,也能算是可乐,但只能算是那种聊以解乏的无糖可乐。
  似乎也很甜,似乎也很解渴,口感上也无什么特别不同的地方。但莫名其妙地,就是有一种回甘的感觉;总而言之,不过瘾。
  而那种不过瘾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渴望和按耐不住。就是这样的,越是喝无糖可乐,就越是想喝一口正常的可乐。
  此刻,一别数年,我终于喝到了属于我自己的「正常可乐」;入口第一下我就断定,这个小白脸,是一个极其罕见,却极其对我胃口的熊猫血型。
  好过瘾,哈哈哈。
  「米……米小姐……你能……能松开嘴吗?我……我感觉已经不流血了。」
  天人交战了片刻,我的思绪终于回来,我终于听到了坐着的林知许绵羊般的抗议。
  「啊?哈哈哈~对不起对不起。」我哈哈哈地笑着,浑不顾嘴角边还沾着三两滴鲜血,他的鲜血:「我就是想试试……啊这个方法。看来还蛮管用的嘛。」
  我依依不舍地丢开他的食指。他的食指欣长,指甲也修建得极圆润,而他指肚子上的那道伤痕,此刻确实是不流血了——从表皮到真皮的血都被我吸走了。
  害,再叼着也吸不出什么。我先看着林知许的手指,仿佛在看一个被吸完的碎碎冰透明塑料套子,又看看小个子男人本人,仿佛在看一整块一成熟的自走人形牛排。
  男人的脸上,红一块白一块,阴晴不定。而我呢?拍拍手,坐回了自己的餐位上。
  气氛一时间有点尴尬。我还沉浸在过瘾的自嗨里,不想说话,面前的菲力牛排已经基本被我吃完,剩下的配菜有点凉,我也不想吃了。餐桌旁几个服务生在殷勤地来回穿梭。而几个邻桌的人,刚刚一直在盯着我俩,此刻也收回了目光,开始了各自的窃窃私语。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莫尔顿。
  我看到面前的小个子男人似乎在思考着,踌躇着。
  良久,他突然问出了一句话:「米小姐,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啊?」我讶然。
                            第五章:牛马的凶杀
  那天被撞之后,新华医院的医生说我这个脚大概得肿个五六天。实际上呢,周五我就健步如飞了。
  没办法,谁让咱们这个DNA异常呢。
  理论上我是不需要人接送了。但实际上能蹭车我怎么可能不蹭?退一万步讲,我脚是好了,我电瓶车还没修好呢!
  于是周五我又是早上蹭丁学轩的摩托,晚上蹭林知许的QX80,很是惬意自在。
  于是周五晚上我又好好蹭了林知许一顿晚饭。这哥们似乎挺有钱的,在不开发票报销的前提下,吃饭居然不看菜单,让我随便点,颇为离谱。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啊。周末我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陪林知许这个二傻子微信聊天。被迫营业的同时,我还不停地夺命连环Call那个修我电瓶车的师傅,我的车,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了?
  终于,周日下午,修车师傅终于拖拖拉拉地把我的银色名牌九号电动车还了回来。Bingo!周一我终于可以不用求人,自己上下班了!
  ……
  想是这么想,周一一大早,我根本起不来,更不想去上班。
  阳光从窗帘缝隙渗进来,在地板上拉出细长的光带。周一早上八点整的晨光温吞吞的,楼下传来麻雀扑棱翅膀的声响,晾衣绳上被风吹得轻轻摇晃的衬衫,影子斜斜地映在玻璃上。
  闹钟已经他妈的响过第三遍了,被子裹着我的身体,真的好暖和啊。
  不想起床。我盯着天花板,再躺五分钟也好。
  五分钟后,我又把闹钟往后拨了十分钟。
  然后,闹钟想了第五遍。8点半了。再不起床,我就完蛋了。
  我扑棱棱地掀开被子,像蝙蝠一般,飞速地在卧室穿梭~穿衣,洗漱,收拾东西,然后,出门上班。周一,该死的周一。
  既来之,则安之。我哼着小调唱着歌,骑着刚修好的电瓶车出了小区大门。
  走了没半公里,来到市政设计总院(就是我上次被创飞的地方)的门口,突然看见黑压压地围着一群人,甚至还拉着警戒线,三三两两的好几个警察。
  咦?我八卦之心骤起,咋回事?又有人被创飞啦?
  今天出来得虽然不算早,但围观个五分钟,上班还算来得及。我和黑压压人群里的大爷大妈一样,停下来,把车怼上人行道锁好,随后也挤在人群外面伸长脖子看着。
  经常扎堆看热闹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我这个身高,在人群里,是非常吃亏的,除了后脑勺,几乎看不见任何。而我此刻,甚至连后脑勺都看不见,因为都是规规矩矩骑电瓶车的群众,他们都规规矩矩戴着头盔。在我面前,一个又一个圆圆的头盔杵着,让我感觉仿佛是等待出舱的宇航员。
  于是我摘了自己的头盔,提在手里,开始用力蹦……当讲不讲,作为一个年轻吸血鬼,我蹦高高的实力犹存:实际我可以蹦两三米高,但此刻我隐藏了实力,只蹦了半米左右。
  半米……已经相当够用了。市政设计总院大门里,往常上班时分,不能说熙熙攘攘,但总归是牛马们鱼贯而入。但此刻,却颇为蹊跷,大院里停着好几辆车,除了一辆闪着灯的120外,其余都是白底蓝字的110警车。警戒线拉了老长,稀稀拉拉得有十来个警察,三三两两散在院子里。还有一些穿西装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身份,到处弯腰勘探着什么,手里都还提着对讲机。
  以上是我看到的。但更多的信息,其实蕴藏在了空气里,被我闻到了。作为一个吸血鬼,我的鼻子,那可是比狗还灵。
  我闻到了,浓浓的新鲜的血腥味。啧~好刺激。
  「都退一退,都退一退,」院子里走出来一个大盖帽刑警。「散了散了,不要妨碍警察办案。」
  大爷大妈们谁管他哦。中国人嘛,看热闹是基本人权。再说了,大爷大妈们也没涌进人家单位,只是围在门口,占据了人行道而已。
  那个刑警看众人不为所动,暗骂了一句,然后开始抓典型。
  这一抓不要紧,他一眼就瞥到了在人群后排,像兔子一样一蹦一蹦的我。
  「你~说你呢,别蹦了。」他说到:「咦?怎么是你?你怎么没去上班?」
  此刻我正蹦在最高点,和地心引力较着劲。我低头也看了他一眼:「咦?怎么是你?」
  那个刑警,居然是黑黑高高的丁学轩。
  ……
  「所以,是有个牛马,把他领导的头给……」我没说出来,而是用手做了一个咔嚓的动作,仿佛帐后埋伏着我的几十名刀斧手。
  「嗯,斩首。」此刻丁学轩已经带我走出人群,找了个人少一点的角落。他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又吐出了几缕不成形的烟雾:「妈的,真狠。就一点点头皮连着。」
  丁学轩J接着感慨:「据说还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同济高材生。设计院这几年效益不好,工资本来就少。他和科长不对付,科长就要把他裁掉。于是,他就拿了一把消防斧……把他科长……」
  「啧~好狠啊,这么苦大仇深啊。」我咋舌,这么狠,我一个吸血鬼都干不出来。说实话,我活这么大,没咬死过一个活人。最多把人打晕了啃两口,或者去医院偷点血袋解解馋,严格意义上,我属于「守序邪恶」那一类。
  「欸?你抽烟?林姐知道吗?」我突然别着嘴,质问起丁学轩。
  「她啊……不让我抽。可是,他妈的,没想到刑警压力这么大啊。」丁学轩依然在吞云吐雾,他皱着眉头,眯着眼。
  「是啊,我还想问呢,你前几天不是还在做交警吗?怎么现在又干刑警了?」
  我笑着问他,「怎么?一个人打两份工啊?」
  丁学轩比我高一个头还多。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差点没把烟雾吐到我脸上:
  「升级了?不行?」
  我笑了:「行。那你既然升级了……怎么压力还这么大?」
  「别提了。」他突然很烦躁,右手取下剩余的半支烟,在设计院的大理石黑色墙上摁灭了烟头:「嫌疑人没跑了,就被抓住了。这也没什么话说。关键是,凶器不见了,那把斩首的斧子。」
  我皱了皱鼻子,斧子,凶器,沾着血?
  「你是说,被害人其实已经抬走了,嫌疑人也被抓走了。但凶器还在这个院子里,没找着?」我突然问道。
  「嗯。妈的,找了两个多小时了,掘地三尺都没找着。」
  我细细地嗅了嗅空气中那股甜腻的血腥味,我肯定,这是从院中某个地方传来的。这是个设计院,又不是医院。既然被害人的尸体,和沾满血的嫌疑人都离开了,那么血腥味的来源,只能是……
  「我好像知道那把斧头在哪里。」我突然甜甜地笑了。
  丁学轩瞪大眼睛:「可不能开玩笑。你怎么会知道?」
  「我名侦探柯南呀!」我嘻嘻嘻笑着说:「开玩笑的。我鼻子灵,从小就灵。」
  「额……其实,我们叫了警犬。只不过,今天全上海市的警犬都正好去金山区训练了……」
  「嗯?你骂我?」我蹙起眉头。
  「不敢……」丁学轩嘿嘿嘿地笑着:「我的意思是,警犬来之前,给你试试也行。」
  「你……这他妈的……什么话?」我还是觉得他在骂我。「我也是有条件的。」
  「嗯?你说,什么条件?」
  「第一,你跟林姐说一声,就说我配合人民警察办案,让她批我一天假,带薪的。」
  丁学轩哑然:「你去闻一闻,用得着一天?」
  我傲娇:「这你别管,会者不难,难者不会的事儿。我要是找着了凶器,你就替我请假,一天。」
  「行,只要你能找着。」丁学轩似乎根本不信,「我再给你老做个锦旗。」
  「嘿~」我兴奋地手叉着腰,一副领导的做派:「好说好说。来,我们往那边……应该在那边……」
                            第六章:很有弹性的屁股
  丁学轩带着我劈开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掀开警戒线,从下面钻了进去。
  他和M门口值守的刑警打了个招呼,对方就把我们俩放了进去。
  「咦?你人缘还不错嘛。」我抬起头,饶有兴趣地对着他说:「这种凶杀案现场,放无关紧要的人进来,不符合规矩吧。」
  「没事。我说你是受害者家属。」他淡淡地说道。黑皮脸上看不出一丝神情。
  「我艹……你狠~」我哈哈哈笑着,不以为意。
  说起来,这个设计院大院离我的小区很近很近,但我其实还从来没进来过。
  今天大院里的人自然是很少了。我用鼻子使劲嗅着空气中丝丝的血腥味儿,顺着这丝丝气味,我带着丁学轩先是往东,那边是一长排折叠车位,停满了整整上下两排小型车。再往南,那边居然还有一家Costa咖啡屋,就开在这家单位的里面。
  走到那厢,味道就更浓烈了。那股浓浓的血腥味,就藏在Costa咖啡屋的后面……
  混在在咖啡豆和奶精的香气里。
  我打量着四周,沉吟了片刻。「那里!」我手指着咖啡厅后面的某一棵树,离地大概两米五三米的枝丫分叉处,赫然露出了一抹隐隐的红色。
  那红色倒不是血渍。隔了这么久,人类的血渍一般都黑了(尽管问我,我是血液专家)。
  此刻丁学轩眯着眼皱着眉,也看到了那抹红色:那是消防斧的斧身上,本来就刷着的红漆。
  「可以啊!你比狗鼻子还灵!」丁学轩很是兴奋,先是掏出对讲机,跟刑侦大队长讲了两三句,随后就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准备……爬树。
  面前男人的体格颇为健壮。实际上他离那个消防斧,差的垂直落差高度也不高。但是,爬树这个事儿吧,你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我看着面前一米八五的大个子扭着腰,提着臀,双手双脚都环绕在树皮上蹭着,可就是蹭不上去啊哈哈哈。
  简直像是狗熊在爬树……额,不对,狗熊是会爬树的。像北极熊在爬树……
  可是哪里会有这么黑的北极熊?
  我双手交叉在胸前,津津有味地看着他表演。哈哈哈小丑竟是他自己。
  别看丁学轩黑,他其实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从小在虹口多伦路的弄堂里长大,自然没有爬过树。
  「欸~狗鼻子,来!搭把手!」男人突然对我喝到。
  「什么狗鼻子!我没有名字的吗?」说是这么说,我还是往前挪了几步。
  「哦~米珞~米小姐。来,你帮我托着屁股。」丁学轩头也不回地对我说。
  托……你的屁股?我脸微微红:「一顿午饭。」我爽利地说道。
  「好!快点儿的~」
  于是我走上前去,用双手稳稳地……托出了他的臀。
  哇~男人的屁股~就是他妈的有弹性哦~不是那种软绵绵陷进去的棉花肉,而是那种紧绷绷硬邦邦的野狗臀。
  我咽了咽口水,这个野狗臀的肌肉感,这个力量感,在床上……应该很得劲儿。我有点羡慕林敏。
  他臀部使劲的那种触感,就像90年代玩的那种弹力球,捏都不太能捏得动。
  从二楼阳台扔下去,弹性十足的它,还能给你弹回二楼来。
  「欸!好!好了好了!」丁学轩被我托举了大概一米五的高度,他应该是能够得到那个凶器了。随即,「哐当」一声,那把斧子被他拔下来,斧柄先着地的扔在地上。
  这把斧子,应该是凶手得手之后,故意跳起来丢在树上的。一堆警察在地面找来找去,自然是找不到的,维度都不一样。
  「你力气还挺大呀~」身子上方,丁学轩夸赞到。
  那当然,本小姐一个能打你五个。我洋洋得意地想,嘴里却是不动声色的谦虚:「没有没有,就是偶尔练练。」
  「偶尔练练能有这个臂力,女孩子里面很少见的。」丁学轩接着夸我,然后他屁股扭了扭。
  「欸欸欸,你要干嘛?」我突然意识到不对劲。
  「我要下来。」
  「欸你别直接下来,你蹦下来,往前一点。欸?啊呀!」丁学轩没有Get到我的点,他像树袋熊一样倒退着从树干上往下爬,结果果然没有能拽住树干。他这个下坠的趋势,就算是我,也再也托不住。他的臀和我的脸,来了个亲密接触。
  啊啊啊,他妈的,小丑竟是我自己。
  「啊呀~啥玩意儿~」我雪白粉嫩的脸啊!居然被他的屁股给坐了一下。
  他喵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婶不可忍。于是我就生气地松开了手,去你的吧。
  然后这个傻逼就直接屁股开花,臀部着地,摔到了地上。
  「啊!」他也摔疼了,叫了一声。
  「什么玩意儿,你傻逼啊,我跟你说,往前一点再蹦下来。没下过树啊?」
  我居高临下双手叉着腰,同时还不忘用(刚刚痊愈的)脚踹了他两脚。「怎么着,你还指望姑奶奶我,用脸接住你的屁股蛋子?」
  「啊不是不是……」男人很窘,黑色面皮都能看出二阶的粉红色:「对不起对不起,米小姐,我的锅我的锅。」
  随即他又笑了出来,不知道是立了功的兴奋,还是占了我便宜的开心。「原谅我嘛。中午我请你吃好吃的。」
  ……
  果然,男人的话,都不可信。
  「就请我吃这玩意儿啊~」我面对着身前咕嘟嘟冒着热气的哥老官重庆火锅,有点懊恼地说。
  「咦?不爱吃吗?」丁学轩倒是看起来很有食欲,他兴奋地搓手,活像看见鸡蛋缝儿的苍蝇。
  「这人均……不才七八十?」我心直口快地说,我本身也不是那种能憋的住话的性格:「我帮你立这么大功,你就带我吃这个?」
  「大功?多大功?」他用筷子搅动着牛油汤,浓稠的油脂反射着五彩斑斓的黑。「就咱们今天这个事?所里最多……」他伸出一个手掌,五指张开:「奖励五百块。然后中间一半,都到了今天这顿饭里了。」
  「再说了,我是说,请你吃」好吃的「,又没说,请你吃」好贵的「,丁学轩在给我咬文嚼字。
  「行,瑞思拜。真抠。」我一语双关,骂他单位,但主要是骂他。
  丁学轩像是完全没有Get到,骂他的语气被他滑溜溜避过,仿佛我完完全全骂的是单位。「米小姐,快吃吧,不够的话,嘻嘻嘻,最多再给你加两个菜。」
  妈的,加菜还要有限制。你这是请美女吃饭的态度吗?
  「那给我再加个毛肚和鸭血,我……」我话没说完,手机却「滴滴滴」地响了,是我的老板林敏。
  我俏脸一沉,直接把手机屏幕举起来给丁学轩看,然后微微挑眉示意。
  「你接。」我对着丁学轩说。
  「好,给我。」
  我把手机递给他,他抹开了我的手机。林敏的声音在电话那头直接炸开了。
  「什么配合警方?是你的事还是别人的事啊?早上没来也就算了,下午了这都1点了,你还来不来了?」
  我挑着眉,龇牙咧嘴地做着鬼脸,意思是:「你看,你女朋友多凶。」
  丁学轩也板着脸耷拉着嘴,他也做着鬼脸,意思是:「别说了,我都懂。」
  「欸,林敏,是我。」男人开始说话。
  「你?你怎么有米珞的电话?」
  「额,她早上就是在协助我……执行任务。」
  「协助你……所以她没说瞎话?」
  「没有。」丁学轩肯定地回答。我吐了吐舌头,乖乖隆地咚,林敏啊林敏,你居然怀疑我?(其实,怀疑我也是对的~我就是摸鱼的王者)
  「那你让她下午赶紧给我回来,还有几个招聘面试呢!」
  「哦,这个……恐怕不行。」丁学轩想起了那个「让她批一天假」的承诺,于是帮我圆着慌,「她是目击证人之一,下午得到局子里录口供。」
  行啊,黑皮男,看你撒谎这脸不发烫心不跳的架势,平时没少忽悠林姐啊。
  我心想。
  「这么麻烦……好吧。你跟她说,能早回来就早点回来。」林敏无可奈何的声音传出来。
  能早回来就早点回来,我他妈傻啊?我的工作性质大体是这样的:过了这个村,就不是我的店了。比如今天下午的面试,如果我不在,那就是林敏自己上。
  她做完了,我也就不用做了。
  看着火锅店外明媚的春色,湛蓝的天空,我心想:嘿嘿嘿,陌上花开,当缓缓归矣。
  「行,我会跟她说的。」丁学轩那边,似乎就要结束对话。
  我急了,我瞪大了眼睛,鼓着腮帮子,在给对面的警察打哑语。
  「带薪~带薪~」我舌头轻轻点着下齿尖,然后皱着鼻子微微颔首地做着唇语,很是认真。
  对面的黑皮男……他只是盯着我此刻夸张的表情和微动的嘴唇,眼神里……
  还有那么一丝丝的痴迷?
  不是让你欣赏我的好看呀!妈了个逼的傻子,我是说:「带薪~带薪~」。
  我用更夸张的唇语,模拟这两个字的发音。
  终于,丁学轩Get到了我的点。「噢,对了。还有个事,米珞这个……配合我们调查,你们是可以给她一天的带薪假的,对吧?」
  「带薪假?」对面林敏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问题:「劳动法有规定吗?我得去问问老板。」
  艹,还得去问老板。我有点气馁,难不成要占用我年假?我一年总共就五天年假!
  谁让我扮演的是一个初出茅庐00后牛马?谁知道21世纪居然比20世纪还卷?
  我无比怀念以前在国营纺织厂,打个感冒的病假条就能休一周的好日子。
  「这个你们必须得配合。像米珞这样协助我们警方的行为,你们必须鼓励。」
  丁学轩似乎看出了我的垂头丧气,他居然很硬气地对着林敏说:「否则我们会上门找你们领导的。」
  对面,免提里的林敏似乎也愣了下,她没意识到男友会这么硬气地跟自己说话。「噢~那好。问题应该也不大的。那……你让她明天再回来吧。」
  「嘟嘟嘟~」电话挂了。我欢呼雀跃,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搭在了对面男人的手背上。
  「可以啊,丁警官,」我笑呵呵地说:「够硬气啊。」
  丁学轩的手背被我握着,他的脸似乎有点泛红,猪肝色的感觉。犹豫着,男人没有把手从我的手掌心里抽走。
  「难道……平时林敏跟你们说,我在家里很软蛋吗?」他用另外一只手拿过茶盅,掩饰性地喝了一口。
  「啊?那倒没有。」我依旧握着他的手,大大咧咧地说:「她从来没有提过你。」
  「啊?从来没有?」对面的男人很诧异。
  「对啊!如果不是这次出交通事故,我原本也不知道她有男朋友呢!」我毫不在意地说道。
  对面男人脸上的猪肝色,仿佛更深重了。他把手里的木制茶盅盘得转了半圈,然后浅浅地呷了一口,随后把杯子重重地顿在桌面上。
  「这样啊。」他最后说道。
                            第七章:血傀儡
  中午告别了丁学轩,下午我手机开了静音,逛街去了。
  工作日逛街,和周末逛街,完全是两个感觉。周末逛街,尤其是适合年轻人(我这个消费水平)的热门街区,比如五角场,比如大宁,比如爱琴海,那叫一个人山人海。而工作日逛街,那些地方则冷冷清清,售货员比顾客多,外卖员比食客多。
  我逛了半天,迎接了一堆柜姐艳羡的目光:能工作日来逛商场的,不管买不买东西,首先就和柜姐们不是一个阶级了。她们是打工人,而我装作不是。享受到了久违的人上人的感觉,我又找了个星巴克坐了会儿:看里面熙熙攘攘往来穿梭谈事情写材料的打工人。我发现看别人做牛马的感觉好极了。我就像是一个观察者,岁月静好地观察着别人负重前行。
  只不过,我搞错了一件事:我逛街逛太久了。
  本来跟丁学轩吃完火锅就已经快2点了,我又逛了大概两三个小时,买了好几件衣服;星巴克又坐了估摸快1个小时,导致我离开五角场的时候,迎面遇上了下班高峰期。
  其实经常在上海北京两地出没的筒子们会知道:上海和北京的下班高峰期,时间是不一致的。总体来说,上海打工人,一般从五点半开始,到7点半8点,算是下班高峰期;而北京则要更晚一点,目测是从6点半开始,到晚上10点都算下班高峰期。从这个维度,北京更卷一点;当然也可能是北京的牛马通勤时间更长。
  我提着三四个纸袋子,从江湾体育场那一站上了地铁。这一站上来的人不算多,也是托中美贸易战的福,之前这边好几个大外企的研发中心,陆陆续续都撤离中国了。所以我也没有等太久,第一班地铁就挤上了。
  但地铁里人还是蛮多的;最近在更偏的新江湾城三门路那边,开出了一大堆互联网企业:字节啊,B站啊,还有万恶的叠纸,都在那边拿地拿楼。所以当这班地铁进到江湾体育场时,实际上已经是95%满员了。虽然没有挤到前胸贴后背,但人和人之间,保持体面的很难的。我瞅着个缝钻了进去,然后泥鳅一般地游走,最后找了个香香的妹子后面站着。
  我的原则就是:没有帅哥的话,我宁可找妹子贴贴。这样妹子不尴尬,我也不尴尬。实际上,我在地铁上就没见过几次帅哥,因此,First choice基本就是软糯的妹子。  面前的这个妹子,比我矮半个头,身高也就160,161cm的样子;扎着可爱的丸子头,穿着是那种幼齿的JK风,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前调是葡萄柚,中调有点像是铃兰加茉莉,尾调则肯定是沉稳宁静的雪松木质香。
  在地铁昏昏欲睡,氧气不足的环境里,妹子身上的这个独特香水味,简直提神醒脑,好闻极了。
  我一下子对这个妹子有了好感,痴汉般地往她身后又蹭了蹭:如果说女人是嗅觉动物,那我简直就是女人中的狼狗。
  下一秒,我突然发现了一个极其震惊的事情:女孩穿的JK,是有一个衬衫翻领的;正常来说,一般是看不到她的颈肩结合处,也就是她的锁骨上方的部位。
  但我在她的背后靠的实在是太近了,我又比她高一些。因此,此刻从我的角度,我明晰地看到,女孩的肩颈处,有两个小小的血点。
  两个小小的血点,相隔大概六七公分左右。
  我震惊,是因为我再明白不过这是什么印记了。这是近期被吸血鬼咬过的印记。
  两个血点,对应的是我们吸血鬼一族的两个尖牙——也就是我的那对虎牙。
  正常来说,我的虎牙看起来也就是比较尖,比较锐而已;但当我真准备吸血的时候,虎牙会变长,变得约两三倍长,那就是我们吸血鬼的尖牙了。尖牙末端,如蚊子的吻一般,是中空的,可以刺入常人的皮肤,进行吸血。
  不同的吸血鬼,因为体格不同,牙印的间距也是不同的。例如我,也就能留一个四五公分宽的牙印。
  而这个妹子肩头的牙印,明显比我要长,那么对应的……我几乎能肯定……
  是一个体格健壮的雄性吸血鬼,身高至少在185cm以上!
  卧槽,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我这辈子,从来还没有看过一个活的雄性吸血鬼,我那惨死的老爹除外。
  我掏出手机,准备给闺蜜南宫茗发微信。她是我身边,已知世界里唯一的同类。
  但我的微信还没敲完,我又他妈的发现了一个更离谱的事情:仔细看,一定要仔细看,面前的这个妹子,在她右边的这个肩颈处,其实远远不止这两个血点。
  而是有很多个!卧槽,从我这边看过去,至少有三四对……哦不,四五对牙印!
  那些牙印,之所以一开始我没看出来,是因为那些血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逐渐淡化;颜色不如新的牙印那么深,看起来似乎更像是痣,甚至更淡一些。
  但我很笃定:怎么会有人,在这么一块部位,集中地出现这么多痣?而且都是成双成对?而且都是间隔六七公分?
  正当我思索间,「叮咚」一声,车门开了。国权路站到了。我还没反应过来,身前的妹子就施施然下了车。
  我想追上去问问她,身上的血点到底怎么回事,却被先下后上涌入的人群阻住;三五秒之后,妹子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她是就住国权路附近?还是在国权路转18号线?我完全不得而知。
  地铁接着轰隆隆地开着。我的心,原本今天开开心心的一颗心,慢慢地沉到了谷底。
  ……
  南宫茗的电话,很难打通。
  我蜷缩在床上,双腿夹紧了交织着,心情很复杂。毫无疑问的,我身边出现了一个强大的雄性吸血鬼。这种情况,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母狮子,好巧不巧,领地里来了一个雄狮子。他是来抢食物的?还是来连我一起要征服的?不得而知。
  我有点兴奋,但更多的是……惊恐。
  尤其是那个妹子肩上的血点,之多,之密,让我非常震惊:难不成这个雄性吸血鬼,就转逮着这一个妹子吸血吗?这么的……专一?
  「嗯?小米,咋啦?我看你晚上给我打七八个电话了。」手机那头,传来南宫茗慵慵懒懒的声音,背景里果然是摄制组嘈杂的剧务声音。
  南宫茗是个小明星,演技一般般。但因为她实在是长得太标致了,所以被B站邀请参加了一个三四线小恋综节目,人气日渐高涨,眼瞅着要成为新一代的小网红和屌丝男们YY的新一代白月光。
  但私底下,只有我知道,她是一个年纪比我还大的吸血鬼。但她不是纯血,不是Born As吸血鬼;而是作为清代天水府某个知府家的大小姐,被某个无德的雄性吸血鬼转化的。
  爸妈不在了,有些关于我们种族的专业知识,她比我懂得多一点儿。
  「你……讲话方便吗?」我偷感很重的说。
  「那个事情?」
  「嗯。」
  「那你等我一下哈~」随即电话里传来她起身,窸窸窣窣的声音。片刻后,她的声音又响起:「咋啦?最近我们小米饥渴了?」
  「什么玩意儿~不是!茗茗你听我说。」于是,我噼里啪啦把地铁里遇到的那件事复述了一遍,重点强调了那个女孩肩头横七竖八的血点。
  「你说,这是咋回事啊?」我很有觉悟地请教着老前辈,毕竟她是前清女子,我是晚清生人。
  手机那头,也沉默了半响。然后,我听到南宫茗鬼气森森地幽幽说道:「哎呀~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没人这么干了。想不到,还是有人,在培育血傀儡啊~」
  血……血傀儡?!
  听到这个名词,我吓得手机「啪嗒」一声掉在床上。
  实际上,我一开始并不知道「血傀儡」意味着什么。我只是……单纯胆小。
  听到这么可怕的名词,吓着了。
  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呢?作为一个00后的吸血鬼,我难道不可以胆小吗?
  从小我就怕走夜路。我妈经常为此教育我,问我到底怕个啥。
  我说:怕鬼。
  我妈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你就是鬼。
  我还怕狗。狗其实是闻不出来吸血鬼的,它们就特么……单纯欺负老实人。
  小时候住巷子里,我和一帮小伙伴打赌,说我拿个棍子,要教训巷子口的大黄。
  结果,我走过去,大黄对我狂吠,我吓得马上把棍子扔了,鞋都跑丢了一只。
  所以此刻,听南宫茗鬼里鬼气地这么说,我一下子吓到了。
  「别~别吓我,这是个啥玩意儿?」
  手机那头,南宫茗很意外:「你不知道吗?培养血傀儡的方式?就是做一个长期饭票啦~」
  接着,她娓娓道来地跟我解释;而我,则拿着手机不敢松手:此刻还是有个声音陪伴我比较好。终于,她讲完了,我才弄明白,这事儿吧,其实不是那么可怕。
  甚至,是我们吸血鬼一族生存下来的基操。
                            第08章:倩女幽魂
  按照南宫茗的说法,以前咱们一族,是经常豢养傀儡的。豢养的方式也很简单,咱不是有那个长长的尖牙嘛,刺入之后,反向把吸血鬼的唾液,注入到常人的血液中。
  如此几次,常人就会被感染——或者换句话说,对吸血鬼的唾液上瘾,如果十天半个月不被再次「注射」,就会浑身发红发烫发痒而死。南宫茗说是猩红热。
  我觉得有点像是被超大号蚊子叮过。
  对嘛,蚊子叮人不也先注射一点点麻醉剂嘛,然后就会发红发烫发痒。痒到死。
  言归正传。按照南宫茗的说法,以前吸血鬼会选择三五个这样的人,给他们「注射」,让他们变成傀儡;或者说,和吸血鬼奇特的共生关系——他们离不开吸血鬼,而吸血鬼也乐得隔三差五从他们身上吸点儿血。
  据说,以前吸血鬼对于傀儡的控制还不是吸点儿血那么简单。因为傀儡依赖于吸血鬼的「恩赐」,所以吸血鬼可以奴役他们,让他们干活,让他们供奉,让他们……
  秒啊~我突然想起了那个熊猫血的小个子男人林知许。我砸吧着嘴,如果我能把他变成「傀儡」,岂不是拥有了一张冰镇可乐的长期饭票?
  如此想着,我突然又蹦出来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理论上我和南宫茗闺蜜这么久了,早就应该问过。实际我突然意识到,还没问过。(害,其实是为了给观众老爷们凸设定,水字数(划掉)呀)
  「那茗茗,你当年……是怎么被变成……的啊?转变成……和培育傀儡,有什么不同啊?」我狐疑着问。
  「你说被那个书生变成吸血鬼的事情?」
  「嗯呐。」
  「那会儿我爱他啊,想双宿双飞千百年。想不到,他把我转变了之后没多久,就被一群山贼打得重伤,很快就死了。」
  我郁闷,我没想听南宫茗的初恋故事。「不是,我就是想问问,额那个,手法……技术……有什么不同。」
  「哦,你是问,怎么才能把常人转变成吸血鬼?」南宫茗手机那头笑着问:
  「和转变成傀儡有什么不同?」
  「嗯嗯~」我想小熊表情包一般使劲点头,也顾不得南宫茗其实看不见。
  「很简单啊,想把另一个人转化为吸血鬼,就得让他……反过来喝你的血。
  直接喝,手腕上割个口子啥的。」
  「哇塞?这么简单?」
  「也不是。首先,转变成傀儡或者转变成吸血鬼,都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
  一般来说,都得试上好几次。并且,转变为傀儡,你就得避免让他得猩红热,因为得了就嗝屁了。但是转变为吸血鬼,则必须得一次猩红热;挺得过来就变好了,挺不过来也得嗝屁。」
  我咂舌,这么说风险还是挺高的嘛。感觉我们这一族的「医学」技术,还停留在文艺复兴前的放血灌血阶段:血型对了,就好了;血型碰巧没搞对,就GG。
  「那……茗茗……当年你和那个书生,也……挺有风险嘛。」我吐了吐舌头想,他当年一个整不好,不就把你整死了嘛。康熙年间那个医疗条件。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我听到南宫茗有点哽咽着说:「当年,他跟我说,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予美亡此,谁与独息。如果我死了,他也去死。」
  我哑然。倩女幽魂,妈的现实版倩女幽魂!
  ……
  第二天还是要上班滴。早上我骑着小电驴,一路风驰电掣;途径一些路人,我情不自禁地想:要不咱也开公司吧,转变几个「傀儡」,专门为我打工,无偿打工。我就舒舒服服地做老板,唯一需要付出的是隔三差五咬他们一口。
  奴隶制,绝对是现代的奴隶制。我担心被人举报,分分钟抓走;然后我的肉身被绑到中科院解剖做实验。
  到公司了,我摇了摇头,把这些不靠谱的想法从脑海里挥走。
  上到6楼,走回工位,我就遇到了林敏。她似乎……心情不太好。难道是昨天帮我干了一天的活,就干伤了?不能够吧,仅仅是牛马一日体验券而已。
  「小米……你昨天,后来都和……丁学轩在一起?」
  我眼睛骨溜溜转,心想,我当然是和他在一起。否则,我下午算翘班啊?
  「昂~」我肯定地回答道。
  「你……是不是和他说了什么?」林敏突然又问。
  「说了什么?没有啊?我就……一直在派出所录口供来着。」我心想,难道林敏吃醋了?我连忙澄清:「派出所蛮多人的,丁学轩他……一直忙来忙去的。」
  林敏没再问什么,从我的工位旁起身,回她的办公室去了。她是Hr总监,算中层干部了,因此在6楼的角落,有一个小小的独立办公室。
  我正纳闷呢,一大早就没头没尾劈头盖脸地问我这么多问题,什么情况。
  害,不管。开始工作吧,我想。这工作,要从……整理桌面开始。
  我把帆布包往椅子上一甩,撸起卫衣袖子开始收拾。我先给龟背竹浇了点水,然后把它挪到窗边,叶片上还沾着水珠,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桌上三个泡泡玛特手办重新摆成一排,扎丸子头的甜妹居中,两边分别是抱着星星的小宇航员和戴蝴蝶结的芭蕾女孩。接着我从抽屉里翻出亚克力收纳盒,把星星贴纸、彩虹便利贴和草莓造型回形针分类码好。粉色鼠标垫仔细抚平褶皱,旁边立起兔子耳朵造型的手机支架。最后我从包里掏出个毛绒猫咪杯垫,压在马克杯底下,这才满意地坐下来,顺手给手办们挨个捏了捏脸。
  好了,工作……做完了。
  As I said,我的工作就是那么的……过时不候。昨天其实是有活的,但被林敏干完了。今天……好巧不巧,没有面试。
  我是专门负责招聘的……负责人(团队有且仅有我一个人,我怎么还不是负责人,一号位了?)。
  没有招聘,没有面试,我就基本没有活,嘿嘿嘿。我得意地想。
  沐浴着早上9点一刻的阳光,心想着还得两个多小时我才能去吃午饭;我翘起二郎腿,微微转动着办公椅,开始刷朋友圈。
  不刷不要紧,一刷吓一跳。刷了没几条朋友圈,我就刷到了林敏的一条动态。
  她居然……发了一张她和丁学轩的合照。
  卧槽,我不是粗线条的傻妞,我突然意识到了早上林敏为什么一直在追问我。
  我也意识到了,那天吃火锅的时候,我是真的和丁学轩「说了什么。」
  我跟那个警察说——林敏从来没有提过他。这是真的,林敏也从来没有在朋友圈发过她男友的照片。不,换句话说,林敏从来没有显示出,她是有男朋友的。
  而今天上午,林敏的闷闷不乐,林敏被迫发了和男友合照的朋友圈,林敏对我的追问,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一个可疑的事实:
  她和丁学轩吵架了?
  ……
  说是坐等午饭,但到了早上10点多的时候,居然来活了,居然是专门找我来的……活。
  阮欣怡急急忙忙地跑到我工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小米,欸欸欸~有……
  有警察找你欸,前台……」
  警察找我?我心里咯噔一下。卧槽,我是吸血鬼的事情暴露了?
  哦,等一下。国家法律规定,当吸血鬼,判几年?
  不应该啊。我心想,最近我一直在干好事,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情啊。连偷血袋这种事,都一两个月没干了。
  如此想着,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慢慢地踱到前台,抬眼,一看来人,艹,是丁学轩。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十五个水桶此刻稳稳当当地落地。
  我说是谁啊,原来是你小子。
  「怎么啦?今天找姐姐……哦不是,找我,什么事?」毕竟他的林敏的男朋友,我说话还是要注意分寸滴。
  「没事不能来找你?」他笑着问。
  「不能。」我板着脸。你他妈一个人民警察,没事找我,合适吗你说。
  「哦哈哈哈,好吧。我也不是没事找你,我今天来,是给你送锦旗来了。」
  「啊?」我诧异。那天说锦旗的事情,不过是开个玩笑,核心是要为我争取一天的带薪假。假期我享受了,锦旗我不想要啊喂。
  他没顾及我脸上阴晴不定的神情,自顾自地从后背的书包里,取出来一个长长的圆纸筒;其后,又从圆纸筒里,把卷好的绸制锦旗舒展开来。
  就是那种红底金边烫金字的锦旗;就是那种三角带着流穗的锦旗;
  他这么一舒展开,像多闻天王在南天门撑开的光明伞,对着十万天兵天将熠熠生辉。
  他这么一舒展开,又像准备宣读圣旨的大太监,威风凛凛,正经得让前台几个小姑娘喊「哇塞」。
  他这么一舒展开,我就看见上面烫金的四个大字了,下一秒,只有我一个人绝倒。
  他喵的,这个傻逼做的锦旗上,写着「当代柯南」四个大字。
                            第09章:有一道绿光
  我脸色大窘,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脏东西:「你这……写的啥玩意儿。
  快收了收了!」
  「咋啦?这不是我个人给你做的,是我们所专门给你做的。」丁学轩仿佛没听见我说的话,微笑着说:「领导批过的。」
  接着,他像西班牙斗牛士那样,把锦旗迎风招展着,Show给前台那几个掩面而笑的小姑娘看;我看见楼道里又走过来了几个工程师看热闹。天,我的老脸都被丢光了。
  我赶忙劈手抢过他手里的锦旗,恨恨地说道:「行了,锦旗我收下了。没啥事的话,你赶紧回吧~」
  谁知丁学轩却手一摆:「且慢。帮我喊下林敏吧?」
  「好好好~你等着。你就在这儿坐着哈,别乱走,也……别乱说话啊。」我胡乱地嘱咐着,心想,行,我赶紧把林姐叫来,把你这个傻缺打发了。
  公司前台实际就在我们6楼,因此我从前台走到林敏办公室并不算远,抬抬腿的事儿。我从走廊上转了2个弯就到了,然后敲了敲门,咦?林敏居然不在办公室。
  她去哪儿了呢?早上那会儿不是还在嘛。我想了想,还是先往我们Hr的工位区那边走去,能找得着就找,找不着,我让丁学轩自己给女友打电话吧。
  如此想着,我往工区去。走了又没两步,途径603会议室的门口,隔着毛玻璃墙,我就听见林敏的声音。
  她的声音并不大,但我天赋异禀,加上又在找她,因此格外留心。一来二去,我就听到了她的声音:「那你想让我怎么办?啊?你说?我今年都三十四岁了!」
  哈?谁啊?林姐在跟谁说话?我纳闷。催婚么?三十四岁怎么了?老太太我今年一百二十六啦,不也没结过婚?
  居里夫人曾经说过,好奇是学者的第一美德。而我也曾经说过,八卦是上班族的第一要务。
  此刻,我就耳朵贴在毛玻璃墙上,不声不响地偷听着,嘿嘿嘿。
  「小林,我也不是反对你去恋爱。只不过……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有个男子的声音响起来。
  我去,什么情况?此刻我心中的疑问像一株疯狂生长的藤蔓,嗅到了些许隐秘的气息,沿着缝隙蜿蜒攀爬,想将枝桠探入每一处角落,试图将所有细枝末节都缠卷在自己的触须之中。
  因为我听出来了,这个男子的声音,不是别人。是我们的大老板,总经理黄毅!他们两个,居然说的是……
  偷听了两人对话五分钟之后,我终于重新出现在前台。丁学轩迎上来:「米珞,找到林敏了吗?」
  我有点尴尬,找是找着了。但是我偷听的五分钟内容,说出来可能你不爱听。
  我斜着眼,带着一丝悲天悯人的遗憾神色,看着面前这个硬朗的警察汉子。
  害,我想起孙燕姿的歌词:「说一声Listen to Me,有一道绿光,幸福在哪里?」
  我很想上前去慰问慰问丁学轩,毕竟最近这一来二去,我俩也算熟人了。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就得有点绿嘛。
  但我转念一想,人家小两口的事情,我掺合个什么劲儿。再说了,听林姐的口气,老男人和小男友之间,她也没定下来选谁。我可不能多事啊。
  「呃,我刚去找了一圈,林姐好像不在办公室。」我讷讷地说道,心虚,很怕被他看出破绽:「你……也别打电话了。说不定她在面试,或者开会什么的呢?」
  丁学轩似乎有点失望,不过他依然挤出了礼貌的笑容,说道:「噢!如果是那样,我就不打扰了。我先回。」
  「嗯嗯!先回吧你。」我抿着嘴,很是可怜他。
  丁学轩弯腰收拾了下东西,皮鞋碾过光亮的地砖,随后转身晃了晃,最后被自动门吞进灰蒙蒙的楼道里。
  ……
  这周中间白嫖了一天,因此过的就特别快。
  No hurry,take your time,有活下周干,活是干不完的。我自我安慰般地对着自己说。说着话,我开始收拾包。此刻是周五下午4点钟,还有2个钟头就要周末了。
  活,是干不了一点了。我把充电宝,电源线,湿巾,娃娃,从Miu Miu皮包里拿出来,又装进去,拿出来,又装进去~以此想度过最后2小时百无聊赖的时光。
  突然手机响了,我拿起手机一看,是冰镇可乐林知许。
  「今天晚上有安排了吗?」他开门见山地问。  U1S1,我还是比较喜欢这种开门见山的问答。你要是问一个「在吗?」或者「在干嘛?」我多半可能就不会理你。谁知道你要干嘛?搞不好是要找我借钱呢?
  傲娇的女生就是这样的。
  但是上来直接问晚上有没有安排,就显得信息量很大。不仅是在询问,也是一种承诺,承诺没有安排的话,对方能给我安排安排。
  「还没,你有啥好主意?」没有什么创意的安排,吃饭啊,逛街啊什么的,我也是不会心动的。
  「我们去汽车电影院看电影吧?」冰镇可乐说道。
  「汽车电影院?」我有点纳闷,「美国那种坐车里看电影吗?」
  「对,就是车停在一个大停车场,有个大的投影屏幕,然后坐车里看电影。」
  有点意思哈,活了这么久还没体验过。我觉得有趣,于是飞快地回复:「行,哪儿集合?」
  对面马上回复:「你乖乖呆着,6点下了班我来接你。」  6点下班,我准时准点地冲出办公室。冰镇可乐已经开着他那辆白色英菲尼迪QX80,等在楼下了。
  「走走走~」我忙不迭地催。下班了,要离开公司远一点。下了班被叫回去加班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出现过。
  「先吃个饭?」林知许问。
  「好,我请你吧。想吃啥?」我问道。
  林知许也没什么特别想吃的。我又觉得进出商场很麻烦,于是我们就先去了汽车电影院附近,在闵行。在电影院(停车场)外面,我们随意地对付了两口,吃了一碗牛肉饭,就兴冲冲地开进了电影院。
  上海其实有两家汽车电影院,统统半死不活地开着,经营效益甚至不如停车场。林知许带我去的是比较老牌的一家。说是汽车电影院,其实就是个大停车场,再加一块投影和大幕布,声音却是通过调频收音器的方式传到车里的。
  英菲尼迪QX80其实格外不适合这种场景。因为夏天停在汽车电影院里,就必须一直开空调,如此就不能熄火。作为油车,它就很容易积碳,而且烧油很费钱。  尤其是考虑到这个车还是八缸5.6升的排量。电动车则没有这个问题。
  不过,这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此时,我坐在QX80的前排,看着最新上映的《哪吒1魔童降世》,看得津津有味。
  今天我穿的是一身白:外套是一件白色针织连帽衫,V领设计粗编制的,很透,看得到里面的低胸白色真丝吊带,搭配同色系白色宽松灯芯绒长裤,外加一双小巧的德训鞋。我其实不近视,不过也很潮地戴了一个大大的黑框眼镜,那个是无镜片的,只是为了好看,可以显得我的脸格外小。
  我在看电影;旁边的小个子男人则没有看电影,而是在痴痴地看着我,我特么用眼角的余光可以看到。
  英菲尼迪前挡风玻璃完全透明,似是和夜色开阔的空间里融为一体。此刻林知许想的是什么呢?他当然想的是我。我娇俏的脸蛋,完美的面部线条,全部都微微笼罩在黯淡的浮光掠影里,神秘,却又触手可及。而实际这个空间又挺封闭的。我身上淡淡的沐浴露香,衣服上微微的薰衣草香和头发烟熏香般的味道混在一起,再加上林知许身上的男性荷尔蒙气息,都夹杂在这个密封的空间里。
  「啊呀!」我叫了一声,完美脸庞上,起了一个小包。「有蚊子!」
  于是,我和冰镇可乐两个人手忙脚乱地开始打蚊子。车里总共前后4个灯全部打开,但依然是不够亮。再加上玻璃窗很多,很透明,蚊子在这种透明的背景下,似乎更难被定位追踪。只听得偶尔低空掠过的「嗡嗡嗡」声,似乎还远不止一只蚊子。
  「算了!」林知许放弃了,他从手套箱拿出了一罐花露水,递给我。我马上识相地在裸露的肌肤上全部都喷上花露水,尤其是我的脸。
  「喏~给你。」喷完了,我把花露水递还给冰镇可乐。林知许却直接又塞回了手套箱,他没有喷花露水。
  「你怎么不喷啊?」我不解地问。
  「我不喷,我做诱饵,蚊子吃饱了,就不会咬你啦!」小个子男人说道。
  我有点感动,我把手背俯上了男孩的手背,捏着他的手:
  「林知许,你是不是傻逼啊?」
  果然,过了没多久,他就被蚊子叮得满头包。蚊子在他的头上也牺牲了两三只,随即又转为进攻他的胳膊。然后他胳膊上也起了好几个包。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老实说,我不太招蚊子,而且因为我的听觉和反应敏锐,蚊子也不太能叮到我,一般还在下口时就被我给拍死了。此刻林知许却颇为狼狈,他左抓抓,右挠挠,电影看得颇不专心。
  然后,他就把自己胳膊上一个旧伤口给抠破了。血就止不住地汩汩冒出来。
  大家应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明明是陈年累月早就结痂的老伤口,伤疤被抠破后,却还是会止不住流血,仿佛结痂下面的真皮层,从来没有愈合过一样。那血先是如同细小的泉眼,汩汩地冒,在皮肤表面迅速汇聚成一个个殷红的小血珠。
  紧接着,更多的血不断涌出,小血珠连成了一条细细的血线,蜿蜒着顺着胳膊缓缓流下。
  然后血线……就被止住了。
  胳膊上的伤口,再一次地被我……啯在了嘴里……
                            第10章:一模一样的两个人
  一男一女的两个年轻人,坐在巨大的SUV里。
  QX80宽大的全尺寸车身在露天停车场像头沉默的巨兽,车窗外影院的白色幕布上,魔童哪吒正踩着风火轮横冲直撞,音效震得车顶微微发颤。蚊子的嗡鸣声混着电影里的打斗声钻进来,三只小小的灰影围着男人打转。林知许右胳膊上被抓破的伤口还渗着血珠,我抓过他的手臂时,指尖触到他皮肤上凸起的红疙瘩——那也是被蚊子叮的。
  没等他反应,我含住那道伤口,血腥味在我的舌尖散开。而那种感觉对我来说,则是无上的玉液琼浆。
  一饮涤昏寐,再饮清我神,三饮如飞雨洒轻尘。
  好喝,真他妈的好喝。简直是行走的可乐原厂饮料机,简直是移动的人肉茶颜悦色奶茶店。
  我的余光瞥见他颈侧又落下两只贪婪的黑影。两只蚊子也在和我一样,分享着他的血。
  「啪啪~」我毫不客气地伸手扇死了那两只蚊子。想什么呢?现在这里的血都是本小姐所拥有的,可不能被你们糟蹋了。
  「你身上满是花露水味。」林知许喉结动了动,「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他温热的呼吸扫过我发顶。车外,春风卷着丝丝落花掠过车窗,幕布上的哪吒突然大笑,而我们两个人,在摇晃的光影里,被蚊子和隐秘的冲动围困在这方皮革与金属的小天地里。
  他话还没说完。我的手从他脖子处往上略提,轻轻地捂住了他的嘴。
  「放屁~」我脸不红心不跳地回应:「别多想,唾液酶可以止血……」
  「可是,这都两次了。」他用手指掰开了我的手,接着说道:「别骗我。」
  「谁骗你?我只是……看不得人流血。」我瓮声瓮气地回答,毕竟我的嘴贴着男人的胳膊,贴得可紧可紧了。
  「嗯?你晕血?」
  晕血倒不是。我看不得人流血,就像我看不得别人吃冰淇淋而我没有一样。
  「唔……差不多?」我睁着眼睛说着瞎话。
  「你骗我。」小个子男人眨着眼睛。不得不说,他在常人里面算聪明的,至少……可能比我聪明。
  「唔?」我还在不离不弃地叼着他的胳膊,嘴都把他胳膊吸麻了。
  「你就是个吸血鬼。」
  「啊?你说什么?」我震惊,一下子就把他的胳膊放开了。我捂着嘴,抬起头,长长的虎牙正在手的掩护下慢慢地缩回去。
  下一秒,我的手又被这个小个子男人拨开。男人的嘴唇,突然间地印了上来。
  我没有防备,被他亲了个满怀。两个人的嘴唇甫一接触,男人的舌头就像蓄势待发的眼镜蛇一样钻了进来。
  我有点慌乱,不是因为湿吻:这么多年,我处的男朋友,没有五十,也有三十个人。而是因为他刚刚的话,难道他看穿了我的身份?他是怎么看穿我的身份的?
  在我心猿意马间,他的舌头,准确地逮住了我的舌尖,然后,轻轻巧巧却黏糊糊地绞在了一起。
  「唔?」我支吾了一声,特喵的什么情况?
  该死,他打了一个时间差,我脑子里正乱糟糟的时候,被他乘虚而入了。回过神来,我手上使了三成力,一下子就把他给推开了——使上十成力,我能把他一下子推飞出去。
  「等……等一下。」我略微喘着气,胸口起伏着说道:「你……你刚刚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林知许还想往我嘴边凑,被我的手撑着下巴。「嗯?你说哪句?」
  「就刚刚那句。吸血鬼那句,」我有点心悸地说道:「你骂我?」
  「啊!那句……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口味重,就喜欢这种腥腥的东西,」他也有点意外,慌乱地解释到:「就像有些人留了血,自己会啯住。或者说,就像老北京喜欢喝豆汁儿,就想重庆人喜欢吃鹅肠黄喉……而且你还挺黏人的……」
  我?新时代……哦不,封建时代走来的独立女性,黏人?我只是忍不住想喝奶茶店开张的第一口奶茶而已!
  「我不喜欢你那句话。下次别说了。」我突然冷冷地说。他的血,我现在已经吸完了。而他的性格,他的身高,甚至他说话时绵绵软软的方式,我都……不太喜欢。于是我冷冰冰地说道:「而且我也不喜欢你。」
  完蛋,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渣。我是个渣女~幸亏我是个女的,如果我是男的,一定是拔……无情那种。
  啧……听完我说的话,林知许哑然无言地端坐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看到他的喉咙发紧,连续地咽了好几口口水。我看到他的下巴微微发颤,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我看到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座椅边缘,指甲盖都陷进了座垫的Nappa真皮里。
  糟糕,难道说,他可能真的挺……喜欢我的?
  我倒也不想让他太伤心,因为我也不想丢失这个很对味的……「饮料」袋子。
  于是我微红着脸,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道:「要不,你叫我姐姐吧。姐姐……收你做弟弟。」
  我觉得这是绝妙的办法。做他的姐姐,也就不用对他负责。而做我的弟弟……
  嘿嘿嘿,隔三差五被我啃两口,又怎么了?
  谁知对方居然会反对。
  「不行……」他犹豫着提出非议:「你……比我大吗?」
  我特么的当然比你大。我都一百多了!但是吧,从外貌和设定来说,我是个刚刚毕业的00后小姑娘。而他是个三十出头的「中年大叔」。
  好吧,三十出头也不能算中年大叔。只不过,我不嫌弃你的年纪,你也别嫌弃我的年纪啊?
  「我当然比你大……」我嘴硬着说:「我不管。反正我不做妹妹。」
  说完我眼睛斜着瞥着他。那眼神,似乎在说:爱要不要。反正不做妹妹。不认我这个姐姐,那我俩就一拍两散,拜拜了您嘞。
  「姐姐~」他倒是很识相,很乖巧地说。
  「嗯~乖」我宠溺般地摸了摸他的头。「走吧,不想看电影了,姐姐肚子饿了。姐姐请你去吃点好吃的。」我开心地说。
  「好。那我们走。」说着话,他发动了车。V8引擎发出虎啸般的声音,惊动了半个影院的人。随即,我俩就离开了。
  ……
  晚上11点多,林知许回到了他在普陀区长寿路的家中。
  他其实不是大陆人,而是台湾人。这套房子,早前是他爸妈来大陆时买的,那会儿还是千禧年初,因此购入价格不贵,但房型却颇大。装修也是10年代的装修风格,至今有些年头了;但当时装修得颇为奢华,颇为用心。因此,十几年后的今天看来,依然一点也不过时。
  推开林知许家的大门,就能看到200平的大平层空间,满满当当地铺陈在眼前。
  黑色夹杂着白色纹路的大理石地面,反着内敛的微光;墙面上深棕色实木护墙板沿着石膏线蜿蜒,转角处的壁灯投下暖黄光晕。客厅里三人座真皮沙发有点年头了,正对着的不是时下流行的巨幕电视,而是嵌入式仿真壁炉,还装着铜质格栅:
  不烧木炭,但也能模拟火光,发光发热。
  穿过悬浮式胡桃木书架隔出的半开放式书房,主卧的双开实木门足有两米高。
  推门进去,270度转角飘窗铺着整块的苏格兰高地纯羊绒地毯,还是那种特别的黑脸绵羊的毛。电动窗帘藏在原木色窗框里,拉绳却保留着复古黄铜挂钩。床头立着定制的矮柜,表面看是普通储物柜,掀开暗格里面竟然还有带温控的红酒柜。
  床尾对面的背景墙,没有装电视,却藏着隐形门,推开后是整面墙的步入式衣帽间,轨道灯的角度恰好避开镜面反光。
  卫生间洗手台边嵌着嵌入式按摩浴缸,水龙头的造型像朵含苞的莲花,水流声特别小。最特别的是浴缸旁边,下方的小茶几暗格里,藏着一个遥控器——按下按钮,浴缸上方天花板上的隐藏式幕布就会自动下降,搭配着投影仪,躺在浴缸里就能看电影。
  林知许此刻就泡在温热的浴缸中,似乎如初生的婴儿般,被母体尽情包裹着。
  原本他今天的计划是和米珞那个小姑娘一起看电影到深夜。结果第一场电影都还没看完,小姑娘就说肚子饿要吃东西。然后自己就带她去了虹桥路天桥下面一个很有名的烧烤店吃了点烤串。小姑娘坚持买完单,然后就急急忙忙地要回去。
  小姑娘见不得自己流血,还要当自己的「姐姐」?林知许在浴缸里微微翘起了嘴角,忍不住笑了。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子啊。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嘴犟不能接受自己。
  林知许其实并不是那种花心阔少的人设。距离他上一次恋爱分手,已经有一年多了。期间,从台北,到香港,到北京,到上海,他也见识过或美丽,或大方,或优秀,林林总总几十个女孩子。但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像米珞这般,从一开始就让他怦然心动。
  说起来,从第一次「开门杀」和女孩邂逅开始,他应该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否则,为何摆平了自己的责任后,他还要去给女孩转那一千块的所谓「心意」呢?说起来,他就是花了一千块,拿到了女孩的微信号,然后顺利加上了。
  而之后米珞的表现……在林知许看来,似乎是个谜。她对自己,其实是有点爱答不理的。例如送她上班的时候,例如那次吃饭的时候,又比如今天看汽车电影的时候。林知许能感受得到,女孩子们喜欢一个人的热络,和礼貌待人的客气,是截然不同的。然而,迄今为止,他没有在米珞身上体会到那种热络感。
  然而奇怪的是,每次米珞多他,又会非常主动,甚至是羞人地做出一些亲昵的「肢体接触」。不管是吃饭那次的手指接触也好,还是这次的胳膊也好,米珞似乎非常喜欢用嘴来吮吸自己的身体。这也太奇怪了。
  这是一种什么癖好?说是给自己止血,或者说是看不得别人流血,这些说法都太牵强了吧?
  林知许百思不得其解。他缓缓地摇了摇头,然后按了一下遥控器。电影幕布缓缓地收起,而投影仪也不失时机地自动关机了——他刚刚本来想接着把《哪吒1魔童降世》看完。但这部电影太吵了,吵到他都无法思考。
  此刻,浴缸里的水也有点凉了。他从水里起身,拿起手边一块雪白的大浴巾擦干了身子,然后居然赤裸着从浴室直接走到了卧室。
  卧室里,繁华都市的万家灯火,透过落地窗洋洋洒洒地铺了进来。林家的这间大平层,其实离对面的楼并不算远,只有六七十米的样子。从这边,依稀可以看见对面单元公寓里,男男女女的人影轮廓。但林知许此刻裸着,却毫不在意,他是一个人住的。
  当男人就是有这个好处,在家可以全裸,对面想看就随便看。
  男人身上各处残留着的点点水珠和水渍,片刻后被风干殆尽。风干后的躯体,就是要比擦干的躯体顺溜自然,林知许心想着。接着,他舒舒服服地一头栽到King Size的大床上,揪过一个枕头靠在背后,又揪过一个枕头垫在腿弯子下面,那就是无比的自在和放松了。
  他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找到米珞的头像。米珞的头像是个手绘的小女孩侧脸,往左斜着,嘟着嘴还在吹着一个大泡泡。
  微信里两个人的对话框,还停留在昨晚约出门那会儿。
  「行,哪儿集合?」
  「你乖乖呆着,6点下了班我来接你。」
  林知许点开注音输入法,啪啪啪地开始给米珞敲字。这种注音输入法,是台湾流行的一种输入法,输入效率较大陆用的拼音输入法略低一些;但林知许用的是改良版,叫微软注音输入法,效率蛮高,而且可以输入简体字。
  效率蛮高,这只是理论值。此刻林知许打了删,删了又打,犹犹豫豫,十分钟了,一个字没敲出来。更没有点下发送键。
  良久,他终于下定决心般地发送了今天第一条给米珞的微信。
  「明天是周六嘛,要不要晚上出来喝点酒?我知道有一家不错的酒吧。」
  发完这条微信,如同提交完考试答卷一般,男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然后他把手机放在了一旁,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翻了翻,取出了一张老旧的五英寸照片。
  照片是黑白色的,外面的塑封甚至都已经快褪光了。某些泛黄的斑点已经不可逆地出现,显得照片颇为斑驳。照片的四周,是那种波浪形的边缘,显然是一种老得不能再老的款式。
  照片上,是一个挺拔的国民党士官,穿着德式M35型钢盔搭配中山装式军服,赫然是一名抗战时期的军官。由于斑驳的痕迹,国民党士官的脸已然依稀不可见。
  但林知许知道,这个老兵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爷爷林砚舟。45年抗战胜利后,在第20军杨森部任职的爷爷,照下了这张照片。
  而爷爷的身边,站着一个明眸皓齿,个子颇高的民国女学生,穿着对襟的制服,梳着两个大辫子,纳着黑色布鞋。
  接近80年前的照片了,女孩的容貌却依旧保持得完好。但因为过去相机分辨率的问题,她的颜值多少有些模糊,却因此给了人更多的遐想。
  林知许从小就看着这张照片长大,从小也听着这张照片的故事长大。
  在见到米珞之前,他一直认为,照片里的女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美最美的女孩子。
  但见到米珞之后,他不这么认为了。因为照片里的女孩,长得居然和米珞一模一样。
  也许是遐想,也许是错觉,毕竟这张照片,很难称得上是真切。但林知许颇为坚信自己的判断,他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因为照片里的女孩,爷爷说,是在汨罗江边浯口镇认识的老乡,名叫米云忆。
  米云忆是爷爷林砚舟的初恋。
  林砚舟,米云忆。
  林知许,米珞。
  真的是长得一模一样啊!此刻,躺在床上的男人仔细端详着照片,感慨着。
  他愈发笃定,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突然,林知许的手机屏幕亮了。他忙不迭地拿起来一看,真的是米珞的回复。
  「好啊?几点来接我?还有,下次请尊称我为姐姐。」
  林知许笑了。
  那么,八十年后,故人的后代们,看看能否将那个感人的故事继续吧。
  他如此地想着。
                            第11章:商漾
  十号线地铁的国权路站,原先并不是一个换乘站。前两年18号线建设,没有选择和10号线在五角场交汇,而是往后延了一站,在国权路站换乘。再加上十号线去年延伸至了浦东;这个原先冷冷清清的小站,人流量陡然就大了起来。
  商漾是个小个子。26岁的她,160cm出头,清华硕士毕业2年后,在三门路一家专门做乙游的公司上班,名叫叠纸;她的工作全名是游戏关卡设计师,实际上就是程序员。主要的工作,就是从策划那边拿到关卡设计概念,和美工一起把地图啊怪物啊设计好,然后她也不负责怪物的招式判定设计,那是产研的活;她唯一负责的工作,就是要把关卡各项数值,设定得恰到好处:看起来能过关,但实际过不了。
  这样做的原因也很简单。如果关卡都那么简单的话,就没有人(尤其是手残的妹子们)氪金了。
  周六早上8点半的地铁摇摇晃晃。和工作日完全不一样。车厢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空位一大片。有人靠着窗打盹,有人慢悠悠刷手机,还有大爷大妈带着菜篮轻声聊天。地面没有随手扔的传单,扶手擦得锃亮,连座椅缝里都找不着零食碎屑。往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的车厢,这会儿空荡荡的,安静得能听见广播报站的回声,舒服又自在。
  女孩子的心情却不好。和绝大部分外地同事不同,商漾其实是住在新江湾城的别墅区,离上班的三门路只有2站地。但此刻她却从家里出发,越过了三门路站,到达了国权路站;然后换乘了十八号线,晃晃悠悠地过了黄浦江,接着往浦东某个偏僻的乡下驶去。
  她今天自然不是去加班的,而是有不得已的理由;某些工作日的晚上,因为这个不得已的理由,她也需要坐18号线。
  到了周浦站,她下了车,熟门熟路的搭了浦东64路,坐了3站,到小上海步行街下了车。
  周浦的小上海步行街,毫不夸张地说,可以算是全上海最热闹的步行街了:
  比起南京东路步行街和豫园也不遑多让。和南京东路鳞次栉比的霓虹灯和千篇一律的连锁店不同,周浦的步行街则相当相当地接地气。
  走进这郊区的步行街,仿佛就不在井然有序的大上海了。一切都是那么的无序……纷繁……又恰到好处。最最可爱的是,它年轻,且活力满满。
  街道两旁,各种小吃摊琳琅满目,香气扑鼻。烤生蚝在炭火上滋滋作响,蒜蓉葱花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花甲粉丝的锅里,汤汁咕噜咕噜地翻滚着,让人垂涎欲滴;还有脆皮五花肉,被烤得金黄酥脆,咬上一口,油脂在嘴里爆开。那厢,消防通道边对峙的两家店,一家卖着大肠裹大葱;一家卖着手工自调刨冰。
  逛街的几乎全部都是年轻人。青涩的面孔们穿梭在各个摊位之间,手里拿着各种美食,边走边吃,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这边有人咬了一口拇指煎包,汤汁溅出,忙不迭地用纸巾擦拭,却又忍不住继续品尝;那边有人举着一杯鲜榨果汁,和朋友有说有笑地讨论着下一个要去尝试的小吃。
  除了美食,步行街还有许多卖衣服和玩具的摊贩。衣服摊上挂满了各种时尚潮流的服饰,色彩斑斓,款式多样,年轻人们在这里挑选着自己喜欢的衣服,不时地在身上比划着,互相评价着搭配效果。玩具摊上则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偶、小摆件和益智玩具,吸引着不少年轻父母和他们的可爱孩童驻足观看,那些可爱的玩偶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摸一摸,拿起这个又放不下那个,仿佛回到了童年时光。
  商漾也是个年轻人,她其实是椭圆的瓜子脸,苹果肌下方的腮帮子却还带着三分婴儿肥。因此,她看起来不像二十六的女孩,而像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加上她娇小却匀称的身材,清华园Cosplay和ChinaJoy的时候,她Cos炮姐可迷倒了一大帮二次元。
  此刻她却没有心情欣赏小吃摊或者人潮中可能的年轻帅哥。说实在的,她心情并不好,没有一点点Vivid的生机,而像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仅仅是为了身体的本能反应,才不得不来这么一趟。
  在某个山寨服装品牌后面的巷子里,她闪了进去,随后迈着急促的步子,通过铁皮台阶做的紧急通道,上了二楼。
  「笃笃笃~笃笃」她敲了几下门,随后,老旧木门打开一道缝,两道阴冷的目光从黑暗中透出,刀般地落在了她身上;确认是她,且她只是一个人之后,一只男人的手伸出来,把她拽进去了。
  早上10点不到,正是外面阳光明媚的时候。屋子里却很黑,双重厚布窗帘把阳光遮得严严实实。甫被拉进屋,商漾的眼睛还不能十分适应这明暗的强烈反差;
  但她知道面前的男人是谁,也知道男人为什么要为什么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老师,我来了。」她乖巧地说,随即咬紧了下嘴唇。
  「好好好~」男人桀桀怪笑着,俯着掌说:「很准时。再不来,我就得上门找你去了。」
  商漾的嘴唇咬得更紧了,几乎要咬出血。
  「不会的,我说了来,就一定会来。」她说道,眼泪含在眼眶里,没有落下来。
  「嗯,很好。那么,给我看看,痒了吗?」  女孩没有任何迟疑。她把单肩的香奈儿2.55迷你包从右肩上卸下来,随手扔在不甚干净的地板上。随后解开了衬衫的两个扣子,并把衬衫领后往右抹了下去,浑圆白皙的右肩就整个儿地露出来了。
  肩颈处,横七竖八的血点,却是成双成对地排列着:有的很新,那是一周半前的;有的却微微褪了色,那是更早一些的。但在血点的周围,更明显的更骇人的,是密密麻麻的脓包。
  女孩抬手掀开肩膀衣服的瞬间,指尖触到一片异样的凸起。原本光洁的肩颈上,密密麻麻钻出些小脓包,比针尖大不了多少,却像暴雨天玻璃上聚成的水珠,颤巍巍地挤作一团。皮肤被这些小东西顶得扭曲变形,褶皱如同干涸河床上裂开的纹路,又像是被揉皱的蜡纸,泛着不健康的淡红。更可怕的是那些疹子,像撒在皮肤上的碎芝麻,每一粒都鼓胀着,把白皙的皮肤衬得斑斑驳驳,远远看去,竟像腐烂的果肉上生出的霉斑,叫人不敢多看一眼。
  「嗯~」女孩掀开衣服之后,终于轻轻地回应了一声。「痒,很痒。」
  「再这样下去,最多一周,就是猩红热出血了。」男人饶有兴趣地笑着说,似乎在叙述一件和他完全不想干的事情。
  听到这句话,商漾的全身都忍不住颤抖了起来。男人口中所谓的猩红热出血,她不是没见过。
  下一秒,她跪下了。
  「求你……老师……给我那个……」她头低着,低着,更低着,最后终于贴到了地板上,那块不甚干净欠打扫的地板。如日本人的土下座一般。
  「哈哈哈~」男人怪笑着,咧开了大嘴。「好,看你还是这么乖,那我就给你。」
  男人的个头不算高,嘴却颇大;此刻,他的嘴角微微抽动,原本普通的犬齿开始不对劲。左边那颗牙先是透出冷白,像结冰的树枝般缓慢生长,紧接着右边的也跟上节奏,尖锐的牙尖从下唇吐出来,獠牙闪着阴森森的冷光。
  不光是牙齿在变,男人原本普通的眉眼像是被无形的手重新捏过。眼窝凹陷下去,瞳孔缩成两点猩红,皮肤迅速失去血色,泛着诡异的青白。原本松弛的下颌骨开始收紧,鼻梁也跟着拔高,整张脸像是被一股力量拉扯着,从普通男人的模样,渐渐变得阴森又骇人。
  商漾痛苦又无奈地闭上眼。两滴清泪从脸颊滚下。接着,一如过往八年发生的那样,男人的两颗獠牙,刺穿了她肩颈处娇嫩的肌肤。
  阳光从这间屋子厚厚窗帘的缝隙里,倔强地一条条地斜射进来。步行街上此起彼伏的吆喝声穿上来。楼下小摊贩的香气飘上来,烤肠滋滋冒油,糖炒栗子裹着焦糖香,年轻人们举着奶茶说笑打闹,连空气都跟着热闹起来。
  可她脖子上的刺痛却像冰锥,男人的獠牙扎进皮肤时,连带着把那些鲜活的声音都隔成了模糊的背景音。
  商漾闭着眼,闭得很紧,指甲深深掐进掌心。曾经她也是楼下人群里的一份子,会为买到喜欢的发夹雀跃,会和朋友分食一份章鱼小丸子。现在脖子的血管被冰凉的嘴唇覆盖,皮肤下的血液汩汩流失,连呼吸都变得沉重。她觉得自己像个破了洞的气球,所有关于未来的憧憬都顺着伤口漏光,只剩下一具勉强维持呼吸的空壳。
  还要活着吗?
  活着不过是机械地等待下一次疼痛吧,等待自己什么时候承受不住这份破碎感?然后自己就会被彻底碾碎了吧。她痛苦地想。
  说来也怪——原本猩红发烫的女孩肩头,被堪堪吸走小半碗血后,慢慢恢复了白皙,甚至连类似荨麻疹的斑点也褪下去不少。商漾感到脖颈处一阵子清凉,仿佛被抹了清凉油;还不是隔着皮肤,而是在皮肤的伤口涂上清凉油的感觉,先是短暂的刺痛,接着是被冰敷般的清凉——她甚至爽得浑身扑簌簌抖了两下。她知道,这是那个男人将他的唾液——吸血鬼的唾液——注入了自己体内。如此,如毒品一般,自己猩红热大出血的Deadline,又被人为地往后延期了两个星期。
  「舒服了?」那个男人狞笑着问。
  商漾低垂着眉目,点点头。
  「那是不是该我舒服舒服了?」男人也接着问道。
  女孩抬起头,长长的眉目抖动着。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又有什么选择呢?她仿佛是吸毒的女人一般,而不同的是,这世间唯一的解药,握在这个男人手里。
  她用目光试探着询问着,是用手?用嘴?还是……用下面?
  男人顺势抬起右手,捏住了商漾的下巴,扭过来扭过去地打量着面前的26岁女孩:女孩下巴并不尖,五官也并非多标致,或者说,整体上她并不是那种有攻击性的美;而是温婉可人的长相——仿佛每个大学班上,除了众人公认最美的班花,总有两三个略微次之的好看女孩,而这其中,又属商漾这种温柔如水的长相,最受人欢迎。不过男人却深知,商漾长得温柔,性格却不软弱;反而带着一股子刚毅,一股子烈劲儿。这也是他非常喜欢玩弄这个女孩的原因之一。
  「直接坐上来吧。」男人从裤裆里掏出那话儿,直挺挺地邦邦硬。他已经足足近2周没有肏这个小美人儿了,此刻他大喇喇地坐回藤椅中。
  商漾想站起来,但她却晃着趔趄了一下,双腿跪得久了,一阵麻酥酥的酸痛涌上来,让她差点没站稳。不过,男人及时地扶住了她,随即又坐回那张藤椅里,黑黢黢的双腿微微分开,那根狰狞的阳具就那样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中,挑衅又压迫。
  女孩强迫自己上前;下意识地,她开始解开自己九分牛仔裤的裤带,想脱掉她。然后,令她意外的一幕发生了。男人似乎是等不及了,冰冷的双手插入女孩牛仔裤的皮带内,然后,使劲往两边一分,商漾那条牛仔裤,竟像是纸糊的一样,从腰侧至裤裆,伴随着「嘶啦」一声轻响,居然被粗暴地撕裂成两片。左边的裤腿滑下去,右边的裤腿也跟着坠落,最后只剩下那两条破布,无力地躺在她的脚踝处,像两道耻辱的镣铐。
  女孩僵住了,大脑空白一片。跟了男人好几年,她当然知道男人拥有远超人类的力量,但这种蛮力,还是超过了她的想象。
  「快坐上来。」男人声音低沉,却也透着急切感。
  商漾没有选择。她弯下腰,颤抖的手指拉住那两条裤腿,将它们从脚踝处小心翼翼地褪下,然后像被抽光了所有力气一样,直挺挺地分开腿,往男人双腿中间坐去。此刻她仅穿着纯白色的棉质小内裤,紧接着,棉质内裤因为女孩的下腰,轻轻摩擦着,挤压着男人的龟头顶端。
  女孩羞得闭上了眼。她湿了,不争气地湿了。
  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男人。
  「老师……」她轻轻呓语着,带着一丝乞求的意味;下一秒,女孩却轻车熟路地分开了自己的内裤,小穴口紧贴着胀成紫红色的肉棒龟头,毫不犹豫地、干净利落地坐了下去。瞬间,大肉棒就挤开湿润的穴口,突破了女孩阴道内层层叠叠的肉褶子,径直压向了花心。
  「啊~~」商漾猛地睁开眼,仰着长长的脖子,发出了一声久违的呻吟。
  PS(作者的碎碎念):
  以上基本都是存稿。因此有那么一段,我其他文甚至用过了,不过也无所谓。
  之前一直没发是因为:不确定这个文我能不能写完。du never TJ~
                            第十二章:吞精
  商漾终于完全坐了下去。
  男人坐在藤椅上,而女孩,现在正背对着他,将自己的身体重心完全压在那根巨大的肉柱上。这个姿势让她看不见男人的表情,但她能清楚地感觉到,那根性器已经深深地、毫不留情地埋入了她的身体最深处。
  小穴被撑到极致,一种令人发指的饱胀感从入口一直蔓延到自己花心的最深处。商漾不敢完全坐实,因为那样有一种被捅穿了的感觉。她只能半悬着身子,细细的玉藕般的胳膊,紧紧向后压着藤椅的扶手。女孩的双腿因为长时间的跪姿和此刻的悬空而颤抖不已,大腿内侧的肌肉在酸胀中隐隐发疼,仿佛扎马步一般。
  「嗯……啊……」她开始喘了。这个姿势对于一个不经常承欢的女孩来说,无疑是非常的考验。她感到自己像一艘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航行的船,巨大的风浪——也就是那根男人恐怖的尺寸——随时可能将她掀翻。然而,那股从身体深处升腾起来的燥热,却又像一股不可抗拒的暗流,催促着她,让她对这种危险的刺激感到隐秘的期待。
  她能感受到男人性器表面的血管,像藤蔓一样凸起,在她的内壁上摩擦,带来一种粗糙而又极致的快感。那巨大的茎身,仿佛带着一股吸力,牢牢地锁住她的身体,让她无法自拔。
  而那个男人,咧着大嘴,似乎对她刚刚的表现很满意,他向后靠去,背部倚在藤椅坚硬的靠背上,那双冰冷的眸子里透出一丝玩味。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示意商漾主动开始侍奉。
  那根依旧深埋在女孩体内的巨大阳具,随着男人轻微的动作而微微调整角度,顶得她一阵腿软,几乎要站不住。她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是她最屈辱,也最劳累的姿势之一。她咬紧了牙,忍着身体被贯穿的异物感,慢慢地开始一张一翕地蹲坐。
  这个姿势太屈辱了!她几乎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她的双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膝盖弯曲,重心被迫压低,小腿绷得笔直。她只能用手,或是撑住藤椅扶手,或是撑在男人的大腿上,才能勉强维持平衡。她看不见男人的表情,只能感觉到身后那根坚硬的巨物,正以一种更加蛮横的姿态,填满了她身体的每一寸空虚。
  「动。」男人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简短而冷酷,像一道鞭子,抽在她紧绷的神经上。
  女孩闭上眼睛,眼角不受控制地滑下一滴泪。她开始尝试着上下起伏。这个动作让她的大腿肌肉酸痛得发抖,每一次向上抬起,都像是从那根烙铁上短暂地逃离,而每一次坐下,又是主动地将自己送上刑场。
  「太慢了。」男人的手掌重重地拍在她的臀瓣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那片肌肤立刻泛起了一层红晕。「没吃饭吗?」
  羞辱感像潮水一样涌上来,可奇怪的是,身体深处,那被粗大性器反复研磨的地方,却涌起了一阵又一阵奇异的酥麻。没有前戏,没有爱抚,甚至连一丝温存都没有,可她的身体,却在这种纯粹的、粗暴的占有中,可耻地湿润了。爱液顺着结合处流下来,滑过她的大腿根,带来一阵黏腻又羞耻的凉意。
  她知道,是这根巨物征服了她的身体。它太粗、太硬、太有存在感了,每一次的起落,龟头那饱满的冠状边缘,都会精准地刮过她体内最敏感的那一点软肉。
  那感觉,就像是一把裹着天鹅绒的钝刀,反复地切割着她的灵魂,疼痛又上瘾。
  「啊……嗯……」她开始控制不住地呻吟,声音细碎而间歇。
  为了让男人满意,也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堪,她开始主动加大起伏的幅度。
  每一次坐下,她都用尽力气,将身体的重量全部压下去,试图将那根巨物吞得更深。她能感觉到,那坚硬的顶端,已经抵达了她从未被触碰过的深处,撞击在那紧闭的宫口上,带来一阵酸麻又战栗的快感。
  「哈啊……老师……这样……可以吗……」她一边喘息,一边讨好地问。
  男人没有回答,只是用行动给出了答案。他突然伸出双手,掐住她柔软的腰肢,然后猛地向上挺动。这一下,让商漾猝不及防,整个人都被顶得向上弹起,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啊!」
  她感觉自己像是一艘被巨浪抛起的小船,完全失去了方向。男人开始了主动的攻击。他坐在椅子上,腰部发力,每一次都从最深处抽出,然后又狠狠地顶回来。藤椅因为这剧烈的撞击而发出「嘎吱嘎吱」的呻吟,和她情不自禁的叫床声混杂在一起。
  「啪、啪、啪……」
  那是肉体与肉体碰撞发出的、淫靡又清晰的声音。每一次撞击,她的臀瓣都会随之晃动,拍打在男人的大腿上,泛起一片诱人的红。她的长发随着撞击的节奏而上下飞舞,汗水浸湿了她的后背。
  「不……啊……太快了……啊哈……」她开始语无伦次地求饶,「老师……
  啊……受不了了……啊……呜呜……慢一点……」
  可身体的反应却出卖了她。她的小穴被操得泥泞不堪,每一次抽插,都带出大量的淫水,将两人交合的地方弄得一片湿滑。
  「快吗?」男人在她耳边低笑,声音带着一丝残忍的戏谑,「我怎么觉得,你下面这张小嘴,比你诚实多了?它吃得很开心。」
  说着,他刻意放慢了速度,用那根巨物,在她的甬道里缓缓地、一寸一寸地研磨。这种折磨人的方式,比刚才的狂风暴雨更加让她难受。她能清晰地感觉到那根东西在她体内的形状,感觉到它上面每一根暴起的青筋,是如何刮过她敏感的内壁。
  甚至,像即将靠岸正在减速的船一般,男人用手托住了商漾的翘臀。那两瓣白花花水嫩嫩的软肉,就这么被桀桀怪笑的男人托在手里——不,是男人的手掌和五指,陷在了温婉女孩的柔弱雪臀里。
  女孩顿时感觉轻松了,小腿一下子就没有那么酸了。就像是坐在了椅子上一般。但随即,生理的本能让她自然下腰,接着玩那淫荡的主动侍奉和套弄——却被男人的手挡住了。不是她不想被肏,而是男人阻止了她的侍奉。
  一股强烈的空虚感和渴望涌了上来。
  「嗯……啊……求你……求你接着……动一动……让我动一动……」商漾崩溃了,她扭动着腰,主动去迎合身后的巨物,用自己最柔软的地方,去讨好那根让她又爱又恨的东西。「给我……快给我……」
  「给你什么?」男人明知故问。
  「要……要你的……大鸡巴……肏我……狠狠地肏我……」当这些羞耻的词语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时,商漾感觉自己的一部分灵魂已经彻底死掉了。但与此同时,一股前所未有的快感,也从尾椎骨升起,瞬间席卷了全身。
  于是,男人搂着着她的腰,一股怪力,将女孩已经柔弱无骨的身体翻转过来,变成了两个人面对面性爱的姿势。这个突然的转换让商漾下意识地惊呼一声,双腿出于本能,紧紧地盘上了男人结实的腰。这个动作让原本就已经紧密无间的结合,变得更加深入,而男人那根巨物的头部,又向里顶进了一分,撞得她眼前发黑。
  雪白的大腿和男人深色的裤子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对比。她的双脚在他身后无力地勾着,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他身上。
  「老师的指导,正式开始咯~」男人低沉的声音在商漾耳边响起,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宣判。
  随即,他那双铁钳般的大手托住了她的臀部,开始以一种惊人的力量,将她的整个身体向上托起,然后再重重地落下。
  「啊!」
  商漾尖叫一声。她上天了。
  这个姿势,常人原本难以做到。商漾不重,一百六的身高,但也有九十多斤。
  而男人居然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将她托起了二三十公分,直到女孩的整个小穴从那根湿漉漉硬邦邦的大鸡巴上彻底脱出,然后,再松手,像自由落体一般,让女孩自己重新坐回到鸡巴上!
  商漾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固定在活塞上的玩偶。她被反复地托起,松开,托起,松开……唯一的动作就是被动地承受着贯穿和撞击。每一次向上,她的小穴都会被拉扯、延长,那根巨物每每从她体内滑出;而每一次落下,都像是一次全新的、更加凶猛的占有,重力加速度让那根东西狠狠地贯穿到底,每一次都精准地捣在最深处的嫩肉上。
  「啊~啊啊啊!」这个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这个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此刻疯狂地甩着头发;黑黑的长发在空气中胡乱地飘散,凄惨凌厉的尖叫声夹杂其中——她完全不能思考了。她的视线开始模糊。眼前这个男人的脸,那张平平无奇,放在人堆里面绝对不起眼的面容,此刻在她眼中已经变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她看不清他的眉眼,看不清他嘴角的弧度,她所能感知到的,只有从身体结合处传来的、源源不断的、强烈的刺激。
  好刺激……好爽……我要死了……要被他肏死了……
  这个念头不受控制地从脑海中冒出来。脖颈处被吸血后留下的冰凉感,和此刻下体被灼热巨物反复冲撞的滚烫感,形成了一种诡异而又和谐的交响。她像一株濒死的植物,被注入了毒药,也同时被注入了养分。痛苦和快乐的界限,在这一刻被彻底打破了。
  她是谁?她是商漾。是被这个恶魔胁迫的可怜虫,是出卖身体换取生存的下贱女人。
  她现在在做什么?她在享受。她在享受这个恶魔带给她的快感。那个控制着她生命和痛苦的阀门,此刻就掌握在眼前这个男人手中。他让她痛,她就痛;他让她爽,她就爽。
  强烈的刺激让商漾的身体弯成了一张弓,一张漂亮的皎白如新月的淫肉制成的弓。
  她再也忍不住,微微眯起了那双水汽氤氲的眼睛,身体前倾,主动向那团模糊的影子凑了过去,然后,试探性地,伸出了自己丁香般的小舌。
  这是一个邀请。一个放弃所有抵抗和尊严的,赤裸裸的邀请。
  男人显然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低下头,冰冷的嘴唇准确地攫住了她的。这不是一个温柔的吻,而是一个充满了占有和掠夺意味的深吻。他的舌头,像一条灵巧的蛇,撬开她的齿关,长驱直入,在她的口腔里肆意地搅动、翻卷、吸吮。
  「唔……嗯……」
  如果说之前的性爱,是半推半就的沉沦,是身体对欲望的诚实反应。那么此刻这个吻,就是她主动献上的祭品。她笨拙地回应着,学着他的样子,用自己的小舌去纠缠、去讨好。唾液在两人唇齿间交换,发出「啧啧」的水声,在这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淫靡。
  她彻底放开了。在这一刻,什么病毒,什么未来,什么尊严和道德,全都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她的世界里,只剩下眼前这个男人,只剩下他带给她的、毁天灭地的快感。她甚至主动收紧了盘在他腰上的双腿,小穴也开始有意识地绞动、收缩,试图去取悦那根还在她体内不断肆虐的巨物。
  她的生命中,似乎再也没有比与这个男人做爱更重要的事情了。
  男人看着女孩眼中那几乎要溢出来的渴望,嘴角那抹残忍的笑意更深了。他不再用手托着她,而是将双手按在她的腰上,固定住她的身体,然后,他那结实有力的腰部开始了疯狂的律动。
  这和之前被托举着上下起伏的感觉又完全不同。男人的腰腹化作了一台不知疲倦的打桩机,每一次挺动都带着雷霆万钧之势,狠狠地凿进她身体的最深处。
  商漾感觉时间都被拖得无限长,每一次的撞击都久得像一个世纪。她的双腿还盘在他的腰上,这个姿势让她的小穴被彻底撑开,迎接男人最狂野的侵犯。
  「啊……啊啊……」她的尖叫声已经不成调,也完全不顾及楼下集市里的人是否会听见了。
  男人一边凶狠地操干着她,一边再次俯下头,用一个带着惩罚意味的深吻堵住了她所有的声音。他的舌头在她的口腔里肆虐,就像他身下的巨物在她体内肆虐一样,同步进行着占有和掠夺。藤椅发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伴随着「噗嗤噗嗤」的、粘腻的水声,在房间里谱写出一曲淫靡的交响。
  在这样狂风暴雨般的几十下撞击后,男人突然发出一声低沉的、野兽般的咆哮。他猛地推开怀里温软的女性身体,那根依旧昂扬挺立的巨物也随之「啵」的一声,从她泥泞不堪的小穴中抽离。
  失去了唯一的支撑,商漾像一滩烂泥般,从男人的腿上滑落,瘫软在地板上。
  身下淫水汩汩地流着,地板湿了好大一片。
  男人站起身,他高大的身影在灯光下投下一片巨大的阴影,将女孩完全笼罩。
  他走到商漾面前,缓缓蹲下身。
  女孩软瘫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的长发凌乱地贴在汗湿的脸颊和脖颈上,那张清秀的脸蛋因为刚刚经历的激烈情事而布满了动人的潮红,一双眼睛水光潋滟,眼神涣散,像是失去了焦点。红肿的嘴唇微微张着,无意识地溢出细碎的呻吟。男人的那根粗大而暗红的肉棒,就停在她脸前五六公分的地方。那颗紫红色的、刚刚在她体内兴风作浪过的龟头,还沾染着她身体里的爱液,在灯光下闪着晶亮的水光,前端的马眼一张一合,似乎还在微微搏动。
  商漾抬起迷蒙的双眼,看到了那根近在咫尺的凶器。仿佛是过去无数次训练形成的肌肉记忆,她没有任何犹豫,张开了自己的小嘴,甚至主动伸出了那根已经麻木的丁香小舌,微微向上卷起。男人看着她这副温顺又淫荡的样子,喉结滚动了一下。他握住自己那根滚烫的坚硬,对准了那张等待投喂的小嘴。随着他腰腹的最后一次用力,一股浓稠、滚烫、带着浓烈腥膻味的白色液体,从那狰狞的顶端猛地喷射而出,精准而激烈地灌进了女孩的口中。
  「咳……咳……」
  那股激流又快又猛,瞬间充满了女孩的整个口腔。浓厚的白浊液体冲击着她的舌根、上颚和喉咙口,她甚至来不及吞咽,更多的精液就源源不断地涌了进来,将她的小嘴塞得满满当当,甚至有一些顺着她合不拢的嘴角流淌下来,划过她线条优美的下巴,滴落在冰凉的地板上。她感觉自己的嘴里像是个下贱而屈辱的精盆,那股腥臭到恶心的气息瞬间占领了她所有的味觉和嗅觉。
  男人射完后,还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嘴角勾起一抹恶劣的笑,命令道:「晚上睡觉前,才可以漱口。」
  商漾眼神涣散,她痛苦又顺从地点了点头,然后喉头滚动,伴随着「咕嘟」
  一声轻响,将满口的精液,一滴不剩地,全都咽了下去。
                            第十三章:零零后现在都这么开放吗?
  ~~同一天的稍晚时分~~
  顶着繁星,我出门了。
  众所周知,吸血鬼是不能见阳光的;但现如今有很多科技和狠活:SPF50 的防晒霜那是基础;冰袖,隐形丝袜和大墨镜是进阶;而淘宝泛滥后,我居然在网上搜到了专用防紫外线冲剂——喝下去就不容易被晒伤晒黑。
  这么明显的……智商税产品,会有人去买?
  没错,我就买了。结果,喝下去会不会晒伤晒黑我不知道,但对于身为吸血鬼的我来说,皮肤确实不怕被阳光灼伤了。我试过,哪怕是夏日正午的阳光下直接站上五分钟,皮肤也只是被晒得轻微蜕皮~而不喝这玩意儿的话,早开始冒烟了。  U1S1,我不禁怀疑,买这玩意儿和卖这玩意儿的,都是我的同类,吸血鬼一族。然后,我看着月销8000 的销量,陷入沉思。
  Anyway,这是闲话。总而言之,现如今我不怕顶着大太阳出门。
  但我也不喜欢顶着大太阳出门,任何一个冷白皮的美女,都应该不喜欢顶着大太阳出门。
  再加上,我也不太喜欢太早去和林知许碰面。那个男人吧,个子小小,说话有点娘,多少有点儿没劲。除了他的血,但是我也不能天天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吸他的血……  「欸?等我很久了?」小区门口,我上了林知许的QX80,随手把安全带系上。
  「也没,你挺准时的。」他说。
  那当然,一向守时是本小姐的良好品德,说8点半就8点半。
  「吃过了吗?」他又问。
  原先我俩约的是去酒吧喝点儿酒,所以我早就在家吃过外卖(拼好饭)了。
  「吃过了。」我点点头道。
  「好~那我们走,直奔主题!」他发动了车子。
  也不知道这个小矮子是怎么想的,他居然开车到了衡山路;衡山路是酒吧一条街没错,可以不好停车呀,尤其是像大白鲸QX80这样的全尺寸SUV;我刚刚在腹诽,想看一会儿林知许怎么办。结果他径直把车停在了ShiSha酒吧的门口,然后轻轻巧巧地把钥匙给了门童。
  我倒。代客泊车!我怎么没有想到!
  我扶额,看起来最近几十年的牛马生涯,已经让我有了地地道道的穷鬼心态。
  我跟在林知许的后面,一边推开酒吧的玻璃门,一边心想:不行啊朋友们,从现在开始,我得培养有钱人心态,尤其是贵妇心态。想问题看事情都得按照富人阶级来。
  想是这么想,现实却给了我当头一棒。
  林知许没有提前订座,此刻酒吧里已经接近全满,人挤人的,很是喧嚣。别说ShiSha酒吧二楼标志性的天台没有座位,连一楼大厅里,座位也寥寥无几。服务生牵引着我们,示意我们可以和邻座一对青年男女拼个座。
  我不爽。上一秒还发誓要做贵妇的,下一秒就被啪啪打脸?我嘟着个嘴,沉着个脸,没好气地说:「不,我不要拼座。」
  「啊?为什么?」说着话呢,林知许那个傻逼居然就已经坐下了。
  「我米珞怎么可以……」话说了一半,我语塞了。我米珞怎么就不可以拼座呢?毕竟现在此时此刻,我的人设暂时还只是个Hr牛马啊。
  「切,算了。」我没好气地挪了挪屁股,也不情不愿地坐下了。「下次就不能提前订个座嘛!」
  座位是那种圆桌加高脚凳的配置。说起来,我们和邻桌也不完全挨着——两张圆桌之间,总还有小二十公分的间隙。对面林知许很识相地陪着笑:「好嘛好嘛大小姐,下次我找个可以订座的店。这家店很火的,先到先得,本来就不接受订座的。」
  我没理睬他,而是眼光斜撇着邻桌的两个人。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哎呀妈呀,坐我斜对角的那个男的,好帅!
  其实本小姐并不是那种爱看耽美的俗人;但此刻我脑海中却油然浮现出那句话:「这刀劈斧凿般的盛世美颜!」
  没错!这瘦削感,这干净利落,就是刀劈斧凿!甚至让我来凿,按心目中大帅哥的理想模样,凿出来也不过如此!
  我犯着花痴,口水都快要流下来。对面小矮子问我喝什么酒,我漫不经心地摆摆手:「随便随便,你看着办~」
  本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精神,我又好奇帅哥对面的妹子长什么样。妹子和我并排坐,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穿着一件米黄色条纹衬衫和及膝裙,个子不高,正言笑晏晏地和对面帅哥说着话。我好奇啊,我八卦啊,我以手支颐,托着左边的腮帮子,似乎是很放松地翘着二郎腿,脸却微微侧向右边,然后偷偷打量起那个妹子。
  这个妹子……看上去和我年龄(外表年龄)差不多,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
  脸是鹅蛋脸,有点可爱的婴儿肥,眉眼都笑弯了,显得非常有亲和力。
  但不算绝美。至少和她对面的帅哥,远不是一个级别。帅哥的颜值是惊艳级别的。妹子的颜值嘛,也就小美女一枚。
  不过,我紧紧锁着眉,这个妹子,怎么感觉在哪里见过啊?这么面熟?不对劲啊?
  在哪里见过呢?
  我苦苦思索着,这时候对面林知许给我递过来一杯马提尼,我啜了一口,眉头依然紧缩。
  「怎么了?感觉你打一进来就有心事?」对面林知许完全不在我的视线里。
  我似乎面朝着他,但眼神不自觉地往右瞥,像突发了斜视一般。
  「没啥,没事。来,走一个。」我心不在焉,仰起脖子,把鸡尾酒一饮而尽。
  对了!是那个妹子!随着清冽的酒水入喉,我突然想起来了:不就是地铁上那个肩膀被咬的妹子嘛!
  「哎米小姐,原来你的酒量这么好……」对面是空气,空气居然会说话。
  「那当然。」我随口敷衍着,心里的疑团却更甚了。女孩的容貌,体型,气质,我都能确定,就是上次在10号线上遇到的那个妹子。而且,最最让我肯定的是:她的气味。
  人和人的气味,当然是不同的。一般男人嗅觉都不太灵光,女孩子们就好很多。要不然怎么说,女人是嗅觉动物呢。而我,因为人种(物种)不同,嗅觉更是异于常人百倍,直逼狼狗——这个女孩就是上次那个肩膀被咬的妹子,不会错的,气味不会骗人。
  气味,说到气味,我却嗅出了一丝更奇怪的气息。那就是,这个妹子,每次张口的时候,总有着那么一股子若有若无的腥臭味。
  没刷牙么?我心里暗自嘀咕。
  不是!完全不是那种口臭!那种气味,是如此地特别——就好像汽车的异响,没发现的时候还好,一旦注意了,我就完全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最先冲入鼻腔的,是一种类似消毒水,或是新漂白过的床单的气味。它带着一种略显刺鼻的化学洁净感,像是氯气在泳池里挥发后的余韵,清冽而具有穿透力。这是气味的最表层、最先感知的部分。
  紧接着,当这股气味在鼻腔中停留片刻,更深层次的味道便会浮现。那是一种淡淡的腥味,但不像鱼市场那种直白、令人不悦的腥臭。它更像新鲜生蚝被撬开时瞬间释放出的、混合了海水咸味和蛋白质的独特气息。
  这特么是精液!精液的味道!
  酒吧大厅里没有风,但我彻底凌乱了。这味道,本小姐是不会陌生的……虽然没有被内射过更没有被口爆过,但过去的一百多年,我总归多少还是有……一些性经验的。这只能是男人精液的味道……而且是从那个妹子嘴里飘出来的……
  而且的而且,我看妹子和帅哥交谈的那种感觉,几乎可以肯定,不是帅哥干的好事。
  妈耶。年轻人玩得真花。
  零零后现在都这么开放吗?
  我兴奋起来了,此刻在我看来,斜对面的帅哥,他不是帅哥,而是脑袋上被扣了一个巨大的绿油油帽子的傻蛋。而右手边的这个温柔小美女呢,也不是小美女了,而是一个打扮清纯但内心淫荡的贱人Bitch绿茶婊。
  「米小姐,你没事吧?」空气里,又有人在说话。
  「没事。没你啥事。」我没好气地怼了下——林知许弱弱的声音,就像我看电影时遇到的儿童哇哇乱叫。我挥了挥手,想把嘈杂赶走。
  「可是,你脸红得厉害。」空气还在说话。
  「不要你管。我乐意。」别妨碍我吃瓜,我吃瓜吃得正带劲。
  「你咧着嘴笑好久了。」
  「啊?是吗?」我丝毫不自知。
  「是的。你还在……撒口水……」
  「啊?」晕,囧死。我赶紧嘶溜了两下,确实太投入了,口水都下来了。
  恰在此时,右边那个鹅蛋脸的妹子,也似乎觉察到我这边氛围不对,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心里那个慌啊,目光和她甫一接触,就立马触电般地收回来,二郎腿都不翘了,眼也不斜了,嘴也不歪了,端端正正地面对林知许坐着。
  「米小姐,你今天真的很奇怪欸。」对面林知许苦着个脸,正从包里簌簌地往外掏着什么东西。
  「额,你……今天约我是有什么事?」我终于对着他,问出了今天晚上第一句有意义的话。说着话的同时,我心里却在想:哇塞,现在什么世道?发骚下贱的人又不是我,我怎么这么慌?跟做了错事一般。倒反天罡了属于。
  林知许从包里掏出一张老照片,之所以我说它是老照片,是因为照片明显泛着黄,还有着那种以前的波浪边,甚至是黑白的——只不过,当时我完全没有往心里去。他掏出照片的那一刹那,我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荡妇羞耻,再次鼓起勇气向右侧看去——准备接着吃瓜。
  「咦?人呢?」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因为——右手边的女孩,居然不见了。
  林知许很震惊地看着我。斜对面的帅哥也很震惊地看着我。似乎过了许久,其实也就短短两秒钟。对面帅哥直勾勾地盯着我打量了一下,然后缓缓开口:
  「你们……认识吗?小漾她……去洗手间了。」
  小……样?哈哈哈这什么垃圾名字。我止住想笑的冲动,然后在两个男人错愕的凝视下,也说了一句:「呃……那个……人有三急,我也得去下洗手间。」
  ……
  众所周知,酒吧的洗手间一般不可能太大。例如ShiSha的女洗手间,就仅有两个并排的小小隔间而已。我循着气味,摸了进去。
  怎么,感觉被我发现了?要到洗手间刷牙了?
  我嘿嘿嘿地笑着,也讲不清楚我究竟在期待些啥。期待看到小美女疯狂漱口的窘态?还是要问清楚她肩膀上的伤口到底是怎么回事?总而言之,当我走进洗手间,却发现洗手台处是没有人的。在各种纷繁复杂难以描绘的多重气味中,我定位到——小美女是在里面那个隔间坐着呢。
  于是我走入外侧那个隔间,悄悄关上门,坐在马桶上,准备等她完事了出来。
  门关上,周围一下子就安静了起来。于是我听到了隔壁那个妹子浅浅的喘息声。
  「嗯……嗯……」声音几不可闻,但我确定她在吃力地摆弄着什么东西。
  她的动作幅度很小,除了生理上抑制不住的喘息,几乎没有别的声音。我侧着耳朵听,斜着身子听,最后恨不得贴在门板上听——唉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个爱吃瓜的坏毛病呢?
  突然,妹子「啊」了一声。老实说,这一声是有点大的;不算尖叫,而是刻意压抑的呻吟,带着一丝丝甜腻,甚至还有那么几分娇媚——就很像……本小姐自己偷偷自慰时的声音。
  我老脸红了红,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听床的色狼。但是马上隔壁又传来了新的动静,根本容不得我反思自我。
  「老……老师……好,好了……」
  她居然在跟一个人讲电话?!我震惊了,耳朵下意识地离开门板,捎带着屁股扭了下,马桶盖咯吱一声。
  很明显,隔壁的妹子听到了我这边的动静。她的留言戛然而止。
  而电话那头的人似乎没有听到。那声音本就不是外放,而是从手机听筒里传出来,再隔着门板,本来肯定一定确定是正常人听不见的。但是我本着吃瓜吃全套的精神,再加我自己意淫的脑补,最后居然能听个七八成真切。
  「……塞……几颗?」
  「总共十三颗……塞进去了……十一颗。」这是那个妹子在说话。她吞吞吐吐的话,我可是听得明明白白。
  我再次震惊了。塞进去?塞哪里?
  十三颗,十一颗?什么东西?
  我瞅瞅自己牛仔裤的中间:难道是塞入……那里?塞入……她的小穴???
  晕死,我脸此刻已经红得烫人了。怎么会这么羞耻!不是,现在00后小孩,都这么开放了吗?
  电话Play?远程调教?还是和自己的老师???
  还有,到底塞的是什么东西啊?卧槽,一次性塞入十几颗,好狂野好残暴啊!
  我目光死死盯着我牛仔裤的胯下。刚刚坐马桶上时,我其实没有解裤子;吃瓜而已嘛,我本来也是真的要尿尿,脱什么裤子。我就坐了个马桶边边,方便随时破门而出找那个妹子问事儿。而此刻,我分明感觉自己下面湿了,黏糊糊地吸着内裤贴在下体上,很难受。
  也很痒。痒得我,甚至想伸手下去……抚摸自己。
  因为我在意淫,隔壁那个妹子,到底塞进下体的是什么玩意儿。
  十几颗?难道是玻璃珠子?
  又或者是……妈耶,冰块?
  难不成是……金桔???
  完了完了,湿了。彻底湿了。想着这些淫荡的念头,我下面流淫水流得更厉害了,手忙脚乱地看自己外裤湿了没有,妈的,如果外面的牛仔裤都湿了,一会儿还怎么出去见人?
  恰在此时,隔壁的妹子,居然……推门而出了。
  咦?她出来了?真的出来了?
  我想也不想,马上也推门而出。「乓」的一声,我一时间忘了自己劲儿有多大,真的有点破门而出那架势。隔间门板一下子被我推了180°大回旋,砸出一声巨响。
  妹子原本正撅着屁股在洗手,此刻惊恐万分地回头:
  ——就像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此刻从厕所里蹦出来一个面红耳赤气势汹汹的……大美女。
  我低头叉腰,斜着眼撇着她翘起的臀。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咳咳咳……
  我一下子就看出,女孩原本的及膝裙屁股中央,随着女孩弯腰提臀的动作,被某个不可言状的淫荡物事,怼出了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凸起。
  该我表演了。
  我的台词呢?
  我应该问:「姐姐,肩膀上的伤口是怎么回事?」
  或者我应该说:「额,美女,能否认识下,想请教你几个事情。」
  事后很久,我都对自己那一刻的愚蠢,颇为后悔。
  因为在那个刹那,我脱口而出的竟然是:
  「你他妈的塞了些啥玩意儿?」
  鹅蛋脸女孩怔住了,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眼眶里甚至有委屈不过的泪水,流连着滴答着就要滚下来。
  「你!」她突然目光低垂,长长的睫毛抖着,随后下一秒,丧了气一般地转身就逃。
  「女流氓!」这是她丢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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