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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按灭了烟头,这时候孙先生的车子停在抽烟亭前,他摇下窗抬头望着我:「张弛,你真的决定辞职吗?我的公司现在还在上升期,若是说离开你不能继续便实在有些夸张,但你时从头跟我一起做的,论熟悉除了我之外就是你了,我希望你再想想。」说着他拿出我写的那封辞职信,眼中的挽留之意溢于言表。
我当然犹豫过,孙先生给我开出的工资非常可观,离开这里虽然以我的资历找份薪资不错的工作不难,但像孙先生给我的这么好的职位便再也没有。只是我下定了决心,不再易改,另外我和现在的女友沈雨晴准备结婚了。她与我是同乡人,我们决定回去发展,正好带她也见过我的父母。
「谢谢老师的好意了,只是我和雨晴都决定回去发展。」我非常不好意思地拒绝。毕业这么些年,我还是习惯叫孙先生老师。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孙先生叹了口气,收回了信,「需要我送你去车站吗?正好顺路。」
我摇摇头道:「待会雨晴就到了,我们走高速开车回去。」
孙先生点点头,叮嘱道:「路上注意安全。」说完就开车离开了。
我刚看完雨晴的信息,抬起头,门口又走出来一个熟人——我的第一任女友,陈子宜——她挽着男友的胳膊从楼里有说有笑走出来。我看到了她,她也看见了我,我们两人只是互相微微一笑,就算是打过了招呼。
如今的陈子宜比起刚认识的时候成熟了许多,披肩长发也剪短修成了微蜷的齐耳短发,不变的是她永远开朗的笑容。
我和她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楼下的咖啡店。当时我正和同事一起下楼买点心,一进门一个女孩就牢牢吸住了我的眼睛。那天的陈子宜一身白衣黑裙的职业装扮,正端着咖啡在一旁和她的同事有说有笑。她的笑容就像夏日迅猛的阳光,穿透了我的外壳,涤荡了所有的阴霾。
在此之前我永远是一张扑克脸,和我共事最久的同事,甚至孙先生也没见我笑过。而那一刻,拿丫头——陈子宜大学没毕业,而且比我小了四岁——的回忆来说,我就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一旁的同事撺掇我追求丫头,因为他从未见过我对女人侧目,直到那一刻。我欣然允诺,并和他打赌一个月之内丫头一定会成为我的女朋友。
实际上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在做了些简单交流,约了两次共餐后,丫头答应做我的女友。之后的日子是我在 S市玩的最开心,最疯狂的日子。说来惭愧,打我来S 市读书,直到毕业跟孙先生干,满打满算六年,S 市我却从来没好好玩过,连著名的景点都没去过。刘子宜说我是工作狂,我也是点头默认。而丫头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我们手牵手吃穿玩尽S 市,我和她的合影集里可以看到S 市每一处景点,还有一些她所谓的打卡圣地,不留影就不算玩过 S市,但对这些我实在是不甚了解,只是被动的陪她到处去玩而已,有时候她会笑我是有代沟的老学究。
我和丫头交往了一年多,同事一直打听我和她的进展如何,而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不过是拥抱而已,连亲吻都没有做过。之后再审视这段感情经历,我发现我并没有把丫头当做恋人。我只是愿意陪她玩,愿意看她笑,愿意带她去新开的奶茶店看她对各款奶茶品头论足。之前我没有谈过恋爱,我曾经也一度把这些看作恋爱的表现,直到和雨晴交往后,我发现我追求的爱情并非如此。我和丫头更像是一场兄妹的过家家,当然了丫头是否也这么看待我们那段经历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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