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杂谈之十四
(写了一张给「天衣有缝」的回复帖,自己觉得有点儿意思,就拎出来了。)
「法律只能保障婚姻,不能保障爱情。」
上面这句话是Interna从一本绝对正宗「官方」编写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讲文件上一字不差抄录下来的,也成了我研究《金鳞》的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之一。
所谓「婚姻」决不是红地毯走走、婚纱披披就算了事的,一张《结婚证》与一盏「交杯酒」一样,相对于「银婚」、「金婚」、相濡以沫而言,其「重要意义」根本不值一提。
任何一宗幸福的婚姻都需要用「爱」去充实填满,用「心」去打造经营。《金鳞》里的所谓「爱奴」们,被Monkey塑造得个个都是这方面的专家与英雄。她们弃《结婚证》于不屑一顾,她们不仅仅只是为了享受最美好的「洞房花烛夜」,而且几乎是以整个儿的生命去交换一辈子的「爱」与「被爱」(就连冯洁也是这样);她们对于「爱情」与「婚姻」的理念与实践、「众女同侍一夫」的生活方式都是「另类」的,完全不值得模仿与推崇,但是在心理学方面却具有研究意义,这是其它许多性文学小说所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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